回復 lawson. #36 的帖子
在元旦遊行上,不准擺街站,只是警方的口頭要求,並沒有寫在不反對通知書。這點在遊行前,各大傳媒均有報導。事實上,遊行當日監警會就該遊行已派出二十多名人員,觀察街站問題,其後亦公開透過傳媒指出,擺街站並不存在警方所指的疑慮。相反,如果擺街站是犯法的話,為何警方不採取任何執行行動呢?
你想問遊行人士仲有三邊俾佢地行,,點解唔行。問得好,我在上一個post已有一片一圖,再比多一段片你,就可以證明,根本所有路已被警方封了,造成阻塞交通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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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警監會(正確名字叫:監警會)有投訴就作出調查」;,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日已透過傳媒公開表示,監警會今次是「主動作出調查」,要求警方提交報告。並非你所講「有投訴就作出調查」。
在警方封鎖幾條街後,遊行人士坐在街上,我真的不覺有問題,因為根本走唔出去。相反,如果你仍覺得在這情況下遊行人士有錯的話,你應該問警方,為什麼唔用Cap374告呢班人阻塞交通好過喇!
當日警方有無違反《警察通例》,我相信任何法律系學生,都會識答。市民大眾亦心裡有數。
如果今次只拘捕不檢控,只會令人覺得警權被濫用,所以我支持檢控。
自黑影論、核心保安區論、麗港城事件、十月的升旗禮,所有警員根據上頭指示,最後都被監警會、法庭裁定違反《警察通例》執法。如果你是公務員,你就會明白根據上司命令後,可能會面臨被裁定違規,處分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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