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2012-4-17 11:37:54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2-4-16 21:06
1) 我唔多清楚領匯同政府, 係商業關係, 定係點樣管理合約關係
2) 領匯好似只管轄一部份既商場
我都有少少意見
1) 我唔多清楚領匯同政府, 係商業關係, 定係點樣管理合約關係
其實係房署將屬下商場賣左俾領匯, 正苦同小巿民做左股東, 所以領匯點管理個商場都得
2) 領匯好似只管轄一部份既商場
係, 因為房署無賣哂所有商場
3) 租唔起領匯, 可唔可以投標房協管轄既商場
當然可以啦, 自由社會, 想租冰度都得
4) 大家唔知(租開四千)既舖, 係幾耐以前既事,當中有無涉及(什麼特別資助)既商戶,
如果唔係, 4千租一個舖, 平到咁唔REASON, 我假設商戶只做間士多仔, 但佢一定已經發左達
以前房署的鋪, 目的係為方便巿民(因為好多係新巿鎮), 所以會用比較平租去吸引租戶
同埋租戶的營商類型係要符合房署的規定(每樣有d), 所以租金會平d
5) 如果同一個商舖, (市值租金)可以升到去超過十萬, 同我手頭旺角太子地鐡口既租金一樣,
咁即係過去日子, 政府收少左好多好多應收既市值租金 ?
由於係有其因原因, 所以算係半政策上的處理, 加埋咁的因素咪唔算收平左
6) 供求問題, 就算大財團以高昂租金, 租哂小商戶舖位, 再以高昂售價, 彌補租金支出,
但都要屋苑居民消費得起至OK, 如果無人幫襯, 大財團都要執笠, 但如果屋苑居民消費得起,
對民生無特別影響, 咁.... 領匯錯在那裡 ?
我同意呀, 佢都要同股東交代, 作為一個商業機構, 點可以賺錢, 或者貼錢益你
7) 其實, 屋邨入面既商場舖, 原意係為左方便(當地居民) ? 定係為左(幫小商戶做生意賺錢) ??
正如上面所講, 我會覺得係方便居民, 否則點解政府要幫你賺錢
8) 如果話個別小商戶, 日常賣既貨品生意唔好, 少人買, 但因為4千蚊超平租金至有得(捱住先),
咁即係, 小商戶賣既貨, 跟本滿足唔到居民需要, 小商戶自己亦搵唔到食,
咁樣, 政府/納稅人應唔應該繼續以超平租金補貼搵唔到食既商戶(捱住先) ??
同意, 點解要用我d錢俾佢地蝕呀
以上只係小弟聯想到既情況, 我唔識評價邊個岩唔岩
以上都只係小弟的小小愚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