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英,美,HK這類法治社會它的法律系統是好的,我們擁有這樣的法治社會應感滿足和驕傲。
然而,法律條文是由"人"創造出來的,亦是由"人"去執行它們,人總會有錯漏的地方,法律會有破绽,人多少會有情绪和意識形態上的偏差,法官是人,都時會判錯案子,所以容许人們上诉到终審法院,以免有誤判,即使如此仍然難保不錯,故此連死刑都取消,免有寃死鬼。換句話說;連法律本身都不是100%信任自己。
我不是在反對HK法律精神,但請不要把這類法律說成是一定公平,公正,公義,現代打官司都在打錢,打幕後集團,打律師團的功夫,打破綻,打字眼,最後才是打真理,一個窮人和李超人打官司如果大家理據半斤八两你說誰的贏面較大?HK一間小公司和一個美國大連鎖集團打生意上的官司,你又認為大家會機會均等嗎?
電視劇常有的片段在法院外一個國際大奸狗打贏左官司,逍遥法外,还洋洋洋得意地向記者高聲吶喊;"我相信HK的法律是保護我地D良好市民架,法律係公平,公正.........."雖云演戲,其實正好反影現實的一切。
基本法是有許多灰色地帶,因為當時中英談判英國那班人是比中方高出幾皮,正如上述C兄謂英人為中國人日後的治港埋下地雷。
除了已發現的地雷,相信隱藏未露的也為數不少,有人说;"有錯就要改啦...."簡單看當然是這樣做,但,真的那么簡單嗎?連平民都想到的東西,為何中港政府不去做?當然有其內在困難和顧慮,HK是中國首個一國两制的試驗城市,戰戰戰兢兢地在"試驗",試想想世上有多少人想它死,想要它失敗收場(相信此地也不少),基本法是類似HK的"憲法"一樣,不是可以隨隨便便可以改來改去,亦不可能年年月月每次有人搞司法覆核就去修改"憲法",這太兒戲了,亦打擊了國家和地方管治的威信和公信力,除萬不得已才可為之。
幸而天不亡我也,还有最後一招人大釋法,一切魍魎魅魑敬請讓開!唔該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