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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 18: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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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時全港進行之舊樓維修翻新計劃 那一部門主理 ?
a)屋宇署,房屋協會
2)土瓜灣馬頭圍道塌樓事件中,假設塌下樓宇之單位業權屬於各單位業主所擁有,而樓宇塌下後,
該塌下樓宇所在地段是否仍屬原本樓宇各單位之業主所擁有 ?
d)是,雖然一般香港樓宇各單位屋契內列明業主只享有單位業權,但港英政府年代旭龢道塌樓災難後,
政府為恩恤塌樓災民,而開先例 : 根據業權份數各塌樓業主合共擁有該土地業權 25 %
3)下列那項香港原居民所生子女可擁有丁權申請起丁屋 ?
d)全不可以,因為無香港出世紙,何來原居民之有.
4)香港嘅大型商場係屬私人業權,咁大型商場地下嘅巴士總站理論上屬係私人物業,
以沙田新城市廣場地下巴士總站為例,會唔會有差佬抄車牌 ?
c)會,雖然果度係私家路,但為確保公眾利益及維持交通暢順,必要時...交通定額告票係可以無須受地域業權限制
5)現時香港一般嘅鄉村丁屋( 3 層樓,700尺果種 )2,3 樓都有露台,而地下果層無露台,( 如附圖1 )
地下地方大,日常起居生活當然無問題啦,有無露台都無乜關係....
萬一遇上 土地爭執 管理問題 或 民事索償 等問題須要確認該房屋範圍時,
一般情況下,只要該丁屋興建時係依足地政處,土地註冊處 測繪署 等指示
香港嘅鄉村丁屋 地下果層樓上露台覆蓋嘅範圍,是否屬地下業主業權 ?
c)否,土地註冊處規定,土地業權人所屬地必須有明顯標示識別或區分(如欄杆 或 圍牆)
6)多年前香港有幢近海滂之大廈,買入該地段時,地契寫明由該大廈位置至到海邊之土地業權,
都屬該大廈所擁有.後來該海滂經過多次填海造地,該大廈海滂越黎越遠,無形中該大廈佔地亦越黎越大
最後政府向該大廈交涉達成協議,填海造地多出之地段歸還政府所有,條件係不可於該地段起高樓
以遮蔽該大廈之風水, 請問 該大廈 即是邊幢大廈 ?
a)香港匯豐銀行大廈
7)現時香港嘅土地契約都係有一定的年期,到期政府有權收回不須作任何安置或補償嘅.
咁...究竟香港有無一處地方嘅業權係無時限約束嘅呢 ?
b)有,九龍城寨所在業權係由大清時期簽訂,無業權期限
8)29年前簡小炳於其元朗一所獨立村屋後荒地霸佔起圍欄作私人2000尺無敵大花園.一直無任何投訴,逼遷,通知或警告等等
日前突然有條戍里到其家中指稱該後花園範圍屬他家族所有,並出示土地契約作證明要求小炳歸還該後花園地段.
假設小炳有合理證明霸佔年期及範圍,根據香港法律,小炳是否要歸還該後花園地段呢 ?
a)要歸還,霸佔他人土地不足30年,法律上未能合法擁有該土地業權
9)49年前簡小炳於其元朗一所獨立村屋後荒地霸佔起圍欄作私人2000尺無敵大花園.一直無任何投訴,逼遷,通知或警告等等
日前突然有政府官員到其家中指稱該後花園範圍屬香港政府所有,並出示文件作證明要求小炳歸還該後花園地段.
假設小炳有合理證明霸佔年期及範圍,根據香港法律,小炳是否要歸還該後花園地段呢 ?
d)不用歸還,根據香港土地審裁法,霸佔政府官地超過30年,該土地業權即屬霸佔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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