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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08-7-12 0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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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公積金是為公司高層而設,他們通常是海外僱員,但新加坡政府鼓勵他們在當地投資。新加坡當時不容海外經紀進駐,不想投資者買外國股票。在新加坡做經紀,表面上可在全球做交易,實際上不獲「鼓勵」。(
美林想打入新加坡市場,故和我們合資開公司,專營商品交易,我當然被公司指派負責這方面業務。美林的代表是D e n n i s Mo e l l e r ,他在商品市場經驗豐富,技術上則由我負責營運,相信這
是美林旗下公司唯一一次由非系內員工掌舵。我可以輕易地促使美林接受我提出的交易,即使胡搞也不能奈我何,等如一個毋須忠心於美林的經理。那時還有一單趣聞,美林行政總裁Robert B . A n d e r s o n由美國 來訪三日,由我招呼,我便帶他去當時的尋歡勝地黑街(Bugis Street)見識一番。
說回退休金,那些信託人和公積金經理商討過後,多會贊成並落實我的建議。
這些投資組合雖然不會經常做買賣,但表現可能好過很多由名牌大學畢業生積極管理的基金。我那時是Ai H o u Kee酒吧的常客,不少愛好杯中物的也常在此流連,有時也見到畢業於劍橋 大學法律系的李光耀 ,以及很多花沙尼的高層職員。由於七零至七一年間股市大升,公積金表現出眾,有些花沙尼的員工索性辭職,因只有這樣才能把公積金套現落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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