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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裁定申領綜援需居港滿7年規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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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1:57: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終院裁定申領綜援需居港滿7年規定違憲
一名60歲女子居港未滿7年申領綜援被拒,司法覆核兩度敗訴後,在終審法院獲判上訴得直,5名法官一致裁定,申領綜援需要居港滿7年的規定違憲。
終審法院認為,政府以「慳錢」為理由延長申領綜援居港年期限制,並不合理,而且是福利制度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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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1:2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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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3:28 | 顯示全部樓層
尊重終審法院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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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3:35 | 顯示全部樓層
禾認為終審法院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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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6:39 | 顯示全部樓層
班法官玩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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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7:01 | 顯示全部樓層
lugard 發表於 2013-12-17 22:01
終院不食人間煙火
亂港害人

同意, 唉, 越來越多只識拿識食, 但又唔貢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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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8:22 | 顯示全部樓層
not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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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8:32 | 顯示全部樓層
kickassoff 發表於 2013-12-17 22:07
同意, 唉, 越來越多只識拿識食, 但又唔貢獻的人

沒有最多
只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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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8:48 | 顯示全部樓層
咩法官嚟, 草定錢交多D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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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hkpkboy #1 的帖子

依法判決,無話可說,但政府可修改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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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0:28 | 顯示全部樓層
lugard 發表於 2013-12-17 22:08
沒有最多
只有更多

同意, 點可以咁, 原意係幫助有需要人士, 現在係有需要冇需要都來, 想整死邊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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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2:02 | 顯示全部樓層
kickassoff 發表於 2013-12-17 22:10
同意, 點可以咁, 原意係幫助有需要人士, 現在係有需要冇需要都來, 想整死邊個

唔同意
係令到冇需要都化身有需要
個個好食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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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2:54 | 顯示全部樓層
hkpkboy 發表於 2013-12-17 21:57
終院裁定申領綜援需居港滿7年規定違憲  
一名60歲女子居港未滿7年申領綜援被拒,司法覆核兩度敗訴後 ...

HK刀係大能鑊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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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5:29 | 顯示全部樓層
唔貢獻, 只識拿識食的人 ie very disappoi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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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6:53 | 顯示全部樓層
rabbit2000 發表於 2013-12-17 22:08
咩法官嚟, 草定錢交多D稅

最慘就係立稅人!我親眼見過啲人無病無痛攞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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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7:07 | 顯示全部樓層
lugard 發表於 2013-12-17 22:01
終院不食人間煙火
亂港害人

十分認同
依家咁搞一搞
大把單非 雙非 落黎香港攞福利
香港 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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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7:48 | 顯示全部樓層
t_w 發表於 2013-12-17 22:03
尊重終審法院的裁決

口尊重
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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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7:57 | 顯示全部樓層
MadeInHongKong 發表於 2013-12-17 22:16
最慘就係立稅人!我親眼見過啲人無病無痛攞綜援

所以話矛乜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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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18:15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尊重法律的裁決,如果覺得有問題,應該立法或修改法例,這樣才可保持香港的司法獨立。

有些東西是很無奈的,一方面要保障需要幫助的人,另一方面亦要防止濫用,這條線的平衡點一點都不易設定,往往弄得一團糟就是政府,一個移動龍門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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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22:20:15 | 顯示全部樓層
KWERIC 發表於 2013-12-17 22:17
十分認同
依家咁搞一搞
大把單非 雙非 落黎香港攞福利

要終院同時間要求審批權比番香港
有呢個配套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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