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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裝水的檢驗結果令消費大眾震驚。根據政府訂定的標準,大多數瓶裝水都合格安全。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化學物質、微生物、輻射性物質的容許標準,與環保署一樣嚴格。但是,你捧著鈔票去商店購買質純、天然的瓶裝水,卻發現它的安全標準與自來水一樣,心裡難免失望。唯一的差別是,自來水公司必須每年公佈水中溶解物檢測結果;瓶裝水業者卻每年花費千百萬美元,說服消費者無須知道檢驗結果,並遊說立法機構可以不在瓶身標示溶解物含量。
瓶裝水幾乎都不含氟化物──這也是它的賣點之一。但是,部分牙醫師指出,只喝瓶裝水的兒童比較容易蛀牙。因此,少數幾家瓶裝水業者在水中加氟,以兒童為銷售對象。全美約七成的民眾喝加氟的自來水,但歐洲國家的自來水都不加氟,美國的蛀牙病患比率遠高於歐洲。有些人認為,加氟產生的氟化物有害人體健康。事實上,自來水中的氟含量遠低於危害人體的程度。美國牙醫學會(American Dental Association)固然呼籲兩歲以上的民眾都使用氟,但提醒我們經由牙膏及漱口水使用。
瓶裝水和自來水的另一個不同點為,環保署要求自來水必須消毒,並檢驗其中的消毒劑副產品和微生物含量。而礦泉水取自地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為不可能含有消毒劑副產品和微生物,因此無須檢驗;瓶裝淨化水和蒸餾水取自檢驗合格的自來水,也無須檢驗。事實上,淨化水工廠雖然擁有先進過濾設備,未必妥適保養。骯髒的濾水器會污染水,而不是淨化水。
自來水公司每年檢驗水質數千次,並向州政府和聯邦政府主管單位報告檢驗結果。瓶裝水工廠也自行檢驗(雀巢公司每天檢驗一百次;全美最大的蒸餾水送貨到府DS水公司一天檢驗四次),並偶爾接受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抽驗。食品藥物管理局認為,各個瓶裝水工廠的自我控管相當良好,不必經常抽檢。而且抽檢的時候,只檢驗特定項目,而不是全盤檢驗。房屋能源及商業委員會(House Energy and Commerce Committee)於二○○七年的一份報告中指出:「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沒有訂定制式化的抽驗程序,沒有檢查工廠的自我檢驗報告,也沒有檢查品質控管的情形」。前食品藥物管理局助理局長威廉•哈柏德(William K. Hubbard)指出,瓶裝水工廠約五至十年才接受一次抽檢。
還有,如果瓶裝水工廠的產品只在該州販售,不受食品藥物管理局法規的規範。國際瓶裝水協會(International Bottled Water Association)總裁約瑟夫•多斯(Joseph Doss)指出:「但是幾乎沒有符合這個條件的工廠,因為水、瓶子、瓶蓋、標籤都必須生產自同一州」。如果真有符合這個條件的工廠,雖不受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法規的規範,也必須受該州瓶裝水法規的規範。但是,美國每五個州就有一個州沒有訂定瓶裝水相關規範,而且各州內容差異極大。幸好,國際瓶裝水協會每年都對會員的產品進行檢驗,而且檢驗標準嚴苛。譬如,國際瓶裝水協會的大腸桿菌容許值為零,食品藥物管理局則訂有容許值。不幸的是,並非每個瓶裝水業者都是國際瓶裝水協會的會員(雀巢為會員,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並非會員),而且該協會的規範沒有法律強制性,消費者也無從得知檢驗結果。
因為喝自來水引發疾病的案例,通常人數眾多而且集中某區域,因此容易引起大眾注意。相對地,喝瓶裝水引起疾病的案例則人數少而且分散(美國約有百次回收瓶裝水的紀錄。非洲、亞洲、歐洲則有眾多喝瓶裝水致病的案例)。美國或許真的沒有喝瓶裝水致病的案例,又或許有案例但沒有通報。產品發生問題進行回收的時候,消息總是很晚才曝光。
有問題的瓶裝水並非一定讓人拉肚子或感染腸胃炎。但就長期而言,狀況可能更糟。二○○六年,暢銷西紐約州的某瓶裝泉水被驗出含有二五ppb致癌溴酸鹽(環保署的容許值為一○ppb)。業者立刻進行全面回收。溴化鹽是消毒用溴與臭氧結合的副產品,飲用溴酸鹽超過容許值的水一個月,身體即出現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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