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呀吓 於 2012-5-17 13:15 編輯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 (Mandatory Building Inspection Scheme, MBIS),BD會向樓齡達30年或以上既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每隔10年出張Order。BD每年會揀選2000幢該類私人樓宇,進行呢個強制驗樓計劃。收到Order既業主,要請一名註冊檢驗人員(Registered Inspector),就有關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以及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強制驗樓計劃的程序
BD會係發出Order既6個月前向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提醒有關業主/法團為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工程做好準備及安排。係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的6個月後,BD會向業主/法團發出Order。業主/法團要係通知發出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聘請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及完成訂明檢驗,並在通知發出日期起計的12個月內完成所需的訂明修葺工程。如目標樓宇未成立法團,當局會給予額外3個月時間,以便有關業主籌備及安排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
註冊檢驗人員要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招牌進行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修葺工程。
檢驗的範圍須包括以下樓宇構件︰
(a)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 (即外牆剥落, 公共地方飾面破損等等)
(b) 結構構件; (即柱, 陣, 樓梯既破損等等)
(c) 消防安全構件; (即走火通道阻塞, 防火門破損等等)
(d) 排水系統
;以及
(e) 找出在建築物公用部分及建築物外部的僭建物。
政府呢招最毒, 以往BD要請好多人手去搵UBW出Order, 依家係要業主自己出錢請人去篤自己既老僭出黎報告俾BD知。
另外值得一提既係呢個計劃並唔包括以下地方:
斜坡, 獨立護土牆, Lift, 扶手電梯, 通風及冷氣系統, 消防設備, 電力系統, 供氣及供水裝備等。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