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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良保薦人破天荒釘牌 證監嚴懲 罰 4200萬史上最多(轉貼)
上市僅 3個月即被揭發造假的洪良國際( 946),證監會終決定嚴懲保薦人兆豐資本(亞洲),史無前例地作出「釘牌」處分,即吊銷其「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第 6類牌照,兼且罰款 4200萬元,創香港有史以來保薦人支付罰款最高紀錄。
翻查資料,過往就算有半新股爆煲,保薦人要「上身」的例子實屬罕見,近年曾被證監採取紀律行動的保薦人亦只有數家,而且通常只是暫停出任保薦人一陣子即可了事。較嚴重個案只有 05年因歐亞農業造假案,保薦人工商東亞最終要支付 3000萬元與證監和解,避過被「釘牌」命運。今次台資券商兆豐資本遭證監重罰,事緣在 09年底時,該行協助福建功能布生產商洪良在港上市,但掛牌 3個月後洪良即爆出賬目被誇大問題,最後洪良被勒令停牌及凍結資產。證監經調查後發現,兆豐為洪良上市進行盡職審查時,有「眾多明顯失誤及不足」,有違反其保薦人承諾之嫌,亦似乎向港交所作出不實聲明,危害投資者利益。
兆豐被指盡職審查未達標
證監會羅列兆豐的多項「罪狀」,包括盡職審查「未達標」,如在向供應商及客戶核查洪良的交易數據時,未有跟進遺漏資料,甚至連有關的電話訪談,都只在遞交上市申請當日才倉卒進行。另外,兆豐沒有核實洪良特許經營商的姓名、地址及營業額等基本資料,甚至無取得有關交易紀錄。證監又指出,洪良曾要求兆豐不可直接聯絡其供應商和客戶,要在洪良安排下才可進行訪談;而兆豐作為獨立方進行審核,居然答應洪良的要求。證監認為,兆豐「不當地依賴」洪良,根本未有「不偏不倚地」工作。而兆豐在盡職審查中,大部份工作都由初級及經驗不足的員工處理。兆豐的兩名負責人都否認對上市申請負責。證監補充,未有發現兆豐有參與任何欺詐行為;而兆豐則否認證監所作一切指控。今次證監只重罰券商,尚未處分當年負責安排洪良上市的主要人員。證監表示,在未完成其他調查前,不會公開負責人員的身份。事實上,兆豐的原有班底早在洪良出事前已作鳥獸散。原於兆豐擔任投資銀行董事總經理的康曉龍,早在洪良出事前 1個月離職,根據證監會持牌人資料,康曉龍的多項證券牌照已撤銷,未見有新的證券行任職。據悉,另外兩名曾處理洪良上市的投行人員,已轉職至招銀國際及信達國際。
洪良事件簿
24/12/09
洪良於主板正式掛牌
29/03/10
突遭廉署上門搜查辦公室,並向高院申請凍結公司近 10億元資產
30/03/10
被證監會勒令停牌
08/04/10
廉署起訴洪良核數師畢馬威前高級經理梁思哲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30/04/10
延遲公佈 09年度業績,同日亦被剔出恒生綜合指數
10/05/10
畢馬威辭任其核數師
30/08/10
公司決定向投資者作出賠償
12/11/10
證監尋求法院作出命令,要求洪良將上市籌得的資金,歸還予有認購新股及曾購入並仍持有其股份的投資者
28/04/11
畢馬威高層涉貪脫罪
22/04/12
證監向洪良上市保薦人兆豐資本罰款 4200萬元及撤銷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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