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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哭訴:政府帶頭歧視
2012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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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她們只不過是新移民,便要在香港吃盡苦頭。阿紅曾在街頭被選民登記助理喊她「過主」;現已脫離綜援的阿儀還記得社署職員的冷漠,「點解唔返大陸」;英姐自力更生做小生意也遭排斥,「社會好黑暗」。社區組織協會最新調查顯示,歧視新移民情況惡化,「政府仲要踩多幾腳」。
登記選民被叫「過主」
阿儀育有三名子女, 12年前由父親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但 06年才跟丈夫從內地來港,幼子有中度智障,丈夫求職碰壁,逼不得已申請綜援,社署職員劈頭質問:「點解來香港就攞綜援?」她無言以對。
後來丈夫報讀培訓課程,終找到地盤工作,阿儀努力進修英文,又做義工,年半前成功脫貧,才有勇氣反駁,「我哋只係想搵人協助,唔係來攞綜援」。
社協去年 7月至今年 1月訪問 100名新移民婦女, 83%受訪者表示曾受歧視,較 09年同類調查上升 3%,有婦女試過在巴士上遭責罵:「你哋班大陸人搞搞震。」 82%受訪者更認為政府帶頭歧視。來港未滿七年的阿紅,去年途經選民登記攤位時好奇查詢,選民登記助理知道她非永久居民,即時叫她「過主」,直指「呢度冇你嘅事」。
派六千元製造分化
調查又顯示, 62%受訪者曾因歧視而感悲傷和抑鬱。英姐來港五年,一直自力更生,但被無良僱主克扣工資,時薪只得 15元;後來她在深水埗鴨寮街後巷擺檔做小生意,又遭附近商戶排斥,被迫結業,現時每逢途經該處更嚇得要「兜路走」。她昨憶起受歧視的痛苦經歷,淚流不斷,「係咪我哋係窮人,就唔可以有夢想?」
社協批評,政府去年派 6,000元製造分化,房屋和福利等政策又設居港七年限制,新移民往往被視為「二等公民」。組織幹事施麗珊指,全港現有 27.5萬宗綜援個案,新移民只佔當中 6%,社會卻錯誤標籤他們是「蝗蟲」。她促請政府另立法律保障新移民權利,訂定政策要一視同仁,並取消七年區別限制,支援新移民的教育和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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