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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人大”是中國國家最高權力和行政監督機關,“政協”則是中國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機構。那麼,古代中國人是如何表達民意的?古人有“提案”一說嗎?
古代“兩會”是什麼樣的會議
從制度層面來說,現代“兩會”制度為共和國首創,古代中國是沒有的。但是如果從議事形式來講,古代中國也有類似的形式。當然,古代中國的國家議事體系與現代是有本質區別的。
古代是皇帝一個人說了算的“家天下”,皇帝自稱天子,其實他是真正的明白人,知道“一個人拍腦袋”的局限性,於是有了“朝參”和“集議”。“朝參”又叫“朝會”,集議也稱“議會”這便是古代中國的“兩會”制度。
“朝參”由皇帝親自主持,是小範圍的。原本是百官進入皇帝的辦公大廳(朝廷)參拜皇帝的一種形式,古裝戲中常出現的君臣在朝廷上問答的場景,其實就是“朝會”。一般在進行重要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工作安排、典章頒布時,皇帝都會開“朝會”。有資格參加“朝會”的都是相當於今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員級別的“三公”、“九卿”,最低也得是副廳級的正五品官員。“朝參”實是一種禦前會議或內閣會議,有點類似於今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時間不長,但相對頻繁。到了唐代,“朝參”變成了“常參”,每日或隔日舉行,成了制度化。
“集議”則由“三公”們或地位相當於“三公”的大臣主持,皇帝一般不參加。集議實際上是應皇帝的要求或同意才開的,其規模可大可小,參會者的範圍比朝參複雜。集議通過的議案都是要認真執行的,與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功能有點接近。
古代“朝會”代表是些什麼人
“集議”也分中央和地方,與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相似。但與今“人大”代表都是普選出來的不同,參加“集議”的人員都是由官方決定和領導推舉,代表中並沒有普通群眾。
那麼,古代的“人大”代表都是些什麼人?從史料上來看,主要有四類:一是相當於今天省部級高官的“二千石”以上駐京大臣才有資格,實為官僚和利益集團的代表;二是“地方代表”,以分封在外、待遇達到一定級別的列侯為主,列侯都是功臣名胄或其後裔,實為貴族和特殊階層的代表,這部分代表是不能參加“朝參”的;三是“專業代表”,主要是列大夫、博士、議郎這些專職諫官,這類代表參政議政能力強,因為都是領俸祿的,實為“公務員”群體代表。
另外,在需要時還會有“基層代表”。劉弗陵(漢昭帝)當皇帝時召開“鹽鐵會議”,便特別召集60餘名地方和基層的代表參會,這類代表以飽讀詩書、喝過墨水的“賢良”、“文學”人士為主,表面看來是自地方和基層,但由於是相當於今省市一把手的郡國國主和地方富豪推舉出來的,實為學術界和富人的代表。
雖然這些代表並沒有代表性,但其素質要求並不低,要求必須敢說話,善表達,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和水平,和稀泥、當會油子,只會摁表決器和鼓掌不行。
古代“兩會”議案很難一致通過
古代中國的“兩會”很注重民主氣氛,“代表們”敢直抒胸臆,有人甚至敢在朝會上當面指出皇帝的不是,如果“代表”總是投贊成票便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可能會遭到皇帝的訓斥和查辦。
在“集議”上,議案也很難“一致通過”,有時還會出現“經年不決”的現象。西漢末年的王莽新朝,有一次議會的議題之一是,討論並頒布官員的工資制度,結果集議了好幾年,也未能拿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意見。由於政策遲遲不能出台,導致上自公侯、下至小吏都拿不到工資,即所謂“皆不得俸祿”,實在罕見。
古代最著名的一次“集議”是“鹽鐵會議”。會議時間在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二月,會上,60餘名由相當於今省市一把手的郡國國主推舉出來的地方和基層代表,與以禦史大夫桑弘羊為首的駐京高級幹部代表,進行面對面的激烈辯論。
會議由時任丞相的田千秋主持,重點議題是對漢武帝主政時期國家施政政策的得失,進行討論。地方和基層代表們對鹽鐵官營、平准均輸、酒類專賣、貨幣發行等多項政策提出了尖銳批評,強烈要求廢除之。桑弘羊深得漢武帝的信任,曾統管中央財政近40年,是這些政策的實際制定者,對“賢能”和“文人”的否定意見不以為然。會議最後經過表決,通過了廢除全國酒類專賣和關內鐵官制度,打破國有公營的壟斷。這次辯論表現出了不同治國理念的大碰撞,30年後學者桓寬根據這次“全代會”的會議記錄,整理出了著名的歷史文獻《鹽鐵論》。
董仲舒的“提案”在古代影響最大
古代共商國是,除了“朝參”和“集議”這樣的“兩會”形式外,還有一種“諫議”制度。所謂“諫”本義就是規勸君主,諫議自然就是給皇帝行為和決策提意見,專挑毛病和不足。諫議既有會議形式,也可個人約談,有時還會與集議混在一起,但與集議明顯的不同是,諫議多有“提案”。
與“集議”相比,諫議制度在古代中國影響很深,這與皇帝的重視是分不開的。實際上此制度原本就是皇帝提出來的,諫官往往也由皇帝親自挑選和委任。諫議制度要求拿出提案供皇帝和中央決策時參考,開會時的味道有點兒像今天全國政協會議。諫官也都會積極建言獻策,其所扮演的“民主監督”角色,有點像古代中國的“政協委員”。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諫議制度其實早在先秦時便出現了。秦中央設置了中大夫、太中大夫、諫議大夫、中常侍、給事中等權力大小不等的專職諫官,起初並無固定編制,多時達數十人。
西漢中早期皇帝都重視諫議制度的建設,漢武帝劉徹對“政協委員”十分重視,出現了不少出色的諫官。當時,最著名的一位是“新儒學”的代表人物董仲舒,他上交給漢武帝的提案《舉賢良對策三》,可以說是古代中國影響最大的提案,提案的中心觀點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這一觀點得到了漢武帝的肯定,提案被采納,儒家地位驟升,從此開始左右古代中國人的意識。
白居易當“諫官左拾遺”最窩囊
到了唐代,諫議制度趨於成熟,諫官的地位被進一步抬升。唐太宗李世民規定,諫官可以隨宰相入朝議事,可見,諫官事實上已進入了唐代中央政權的決策層。但是,古代中國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並不好當。
諫官的權力是皇帝給的,因而皇上想聽時會“納諫”,不想聽時便會“拒諫”。所以,遇到開明的好皇帝,諫官便很瀟灑,連皇帝都敢罵。唐太宗是個好皇帝,主政期間湧現出了魏征、王珪、姚思廉、褚遂良等一批著名人士。
魏征本是太子黨集團中的成員,為太子李建成洗馬官。唐太宗並未因此冷落他,奪得皇位後,提拔他為“諫議大夫”,後繼任“侍中”。魏征生前給唐太宗拿出了不少提案。如“明德慎罰”提案,主張加強社會道德建設,提高公民素質,慎用刑罰,因為法律並不能解決一切社會問題。魏征所交提案中,最著名的當屬“民如水”理論,他稱“民如水,君如舟;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規勸唐太宗要吸取隋朝亡國的教訓,善待老百姓。
相反若遇到昏君庸主便不好當,或遭貶或丟官,搞不好自己還得主動把老命交出來,美其名曰“屍諫”。如隋煬帝楊廣就不喜歡“兩會”制度這樣的諫議,他當皇帝時竟然將諫官全部廢除。當然,聽不進“民意”的隋煬帝結局很慘。
實際上,即便皇帝很開明,也很難不被暗箭中傷。如西漢時的賈誼、晁錯遇到的都是明君,他們二人均當過“博士”諫官,提案也都很出名。前者有給漢文帝劉恒的“三農”提案《論積貯疏》,後者有給漢景帝劉啟的“擴大內需”的經濟提案《論貴粟疏》。可以說,西漢盛世“文景之治”就是在賈誼、晁錯這些“代表們”的暢所欲言中出現的。但是,他們的結局都不好,賈誼因建言有功,被漢文帝破格提為太中大夫一年後,便因遭群臣忌恨,被貶為長沙王的太傅。晁錯貴為漢景帝的“智囊”,因上交《削藩策》“提案”,在“七國之亂”中由漢景帝親自下詔,斬殺於西安街頭。
古代諫官中,當得最窩囊的大概是中唐時的著名詩人白居易。白居易於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被唐憲宗李純破格提拔為諫官左拾遺,當上了從八品的“副科級幹部”。白居易當時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大事小事都“建言”,李純要提拔寵臣吐突承璀,他堅決反對,結果被李純斥罵為“小臣不遜”,貶為江州司馬,逐出京城。此後白居易再也沒有為民請願、仗義執言、上交提案的機會,只能寫寫《長恨歌》,在“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中作自我安慰。
宋代以後,諫議制度變成了擺設,元代幹脆取消諫院。到明清時,古代中國的“兩會”和諫議制度所散發出的民主精神幾乎不存,明世宗朱厚熜甚至把持不同政見、反對給他生父興獻王朱祐杬上尊號的朝臣當場杖斃16人,另外134人被關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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