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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香港法例汽車只要同原廠出廠不乎即屬改裝,而改裝後嘅車輛亦可以由合法認可汽車工程師同車房,聯合去信運輸處為該車排期作全車檢驗,如果檢驗合格証明該改裝用品同原廠配件達同一水平,(當然閣下要提供大量文件証明該改裝用品合乎規格),運輸處係會記錄該車某部份已作改裝,成為合法配件之一。
例子一:某朋友一向係保時捷車迷,亦經常參與super car club track day活動,有日佢裝左個track day用嘅防滾架係自己部街版911carrera身上(原裝出廠係冇嘅),點之就比隻大馬捉住左,話車主非法改裝要驗車,朋友當然火起同佢嘈起上黎,大馬仲即時鈎車扣留,朋友心有不甘,立即去信製造防滾架公司攞齊合FIA規格嘅証明,加上朋友自己係開運輸公司,連埋公司証明話自己經常要駕該車出入貨櫃碼頭,怕萬一d貨櫃唔穩跌落黎壓扁架車,所以要裝防滾架確保安全,之後運輸處就批准左佢部車改裝上防滾架啦...
自從ICAC單野之後,每年驗車嘅程序同驗屍冇分別,一切改裝唔使諗啦,還原唔該...黑玻璃,碳纖冚,迫力,死氣喉基本上一定衰,大家自己都係還原先拎去驗啦...
(以上資料純屬個人經驗,政府d野日日變,做前查清楚較為安全...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