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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tedjack 於 2012-4-2 22:59 編輯
本身是市區重建局主席的梁振英競選辦主席張震遠認為,發展公屋不一定興建大規模的屋邨,也可以是只建一棟、兩棟,這樣的地皮在市區不算難找。他認為從規劃角度考慮,市區地皮不一定要建豪宅,建議在賣地時,規定在項目中預留某個百分比的土地讓低收入人士居住,令低收入人士可在巿區居住,因為很多低收入人士也在市區工作,如在市區建公屋,這種豪宅與公屋在同一地區多元化發展的模式,對僱主及僱員也是好事。
他指梁振英早前也清楚表明,須市區找地方建公屋,而外國也有經驗,在賣地時已規定在項目中預留一某個百分比的土地讓低收入人士居住,這種豪宅與公屋在同一地區多元化發展的模式,並沒出現問題。
節錄自: 星島日報
睇來梁生對公營私營房屋供應模式會有新思維, 但我反對混合式規劃, 將富人和較低收入人士困在同一社區, 社會矛盾及沖突好可能會被激化, 因不同階層各有佢地獨特生活方式及生活水平各不相同, 接觸得多磨擦自然頻生, 更重要係賣地收入好可能因而大減, 影響政府整體收入, 從而影響民生福利開支既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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