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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tedjack 於 2012-3-24 14:49 編輯
為照顧單身置業需要,政府擬在新居屋棄用以家庭限額減半的安排,把白表單身入息及資產上限,與家庭的限額看齊,以早前公布家庭入息上限為3萬元,單身入息上限可由1.5萬元升至3萬元;另補價貸款利息亦考慮設年限,業主購入第31年起毋須再付利息。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下周一開會,將討論新居屋多項執行細節的初步構想。消息指,房屋署建議落實多項安排,包括按揭貸款保證沿用多年做法,即白表及綠表申請者可獲銀行承造9成和9成半按揭;以及白表人士在申請前10年內不能擁有住宅物業,有關限制並適用於其家庭成員。
新居屋的定價不與市值掛鈎,所有推售單位均是申請人可負擔水平,當局早前已開始研究獨立評估單身入息和資產上限的可行性。
消息指出,把家庭及單身限額劃一,可確保單身申請者獲提供可負擔的新居屋單位,因先計算家庭限額再減半做法,未能確切反映單身申請者的負擔能力,但當局承認最終或令更多人納入資助網。房署提出的初步構想中,只建議小組應研究單身及家庭申請的選樓優先次序。
新居屋補價以收取利息的貸款處理,業主入住時間愈長,利息便愈高,難免減低轉售意慾,影響單位流轉。據悉,房署擬在補價貸款利息設年期上限。由於現時房委會提供按揭貸款保證年期,最長可達首次轉讓日期起的30年內,故署方建議只計算30年的利息,在第31年起毋須再收取。
另外,房署亦向小組建設計算利息的「起點」,包括可由首次轉讓日期的同年起計算;又或從當轉售限制期完結的時間開始計算,但兩者相距5年時間。
節錄自: 經濟日報
唐生或梁生都未上場, 咁快就討論新居屋政策安排, 會唔會快左些, 等話事人上位後再談好過, 以免日後又推倒重來, 浪費社會資源。政府幫助單身人士置業買樓自住, 是否真係有此實際須要, 我個人很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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