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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誤導買上海樓未能按揭 被索違約金 440萬 港商矢言控和黃系雅滙搵笨(轉貼)
長和系賣樓不良手法伸延至內地。「佢(和黃)呃我,仲惡人先告狀!」一名港商指控和黃旗下的上海雅滙房產,誤導他用親友名義按揭買樓,避過法規,又保證事敗亦可獲退還首期,但後來銀行拒絕按揭申請,雅滙反悔不退錢,更入稟索償違約金相當於樓價一成的 440萬港元。
上海法院於上周三( 22日)聆訊,雙方代表律師遞交補充文件後,法庭要求先進行庭外協商。雅滙發出的入稟狀指,由內地移居香港的項頁在 2010年簽訂合約,購買上海四季雅苑,價值約 3,600萬人民幣(近 4,400萬港元)的 91號獨立屋,落訂後轉戶予其胞姊項蔓菁,並交付 716萬人民幣( 880萬港元)首期,但其胞姊未能在合約訂明的 120天限期,繳付餘款,故要求追討全數 10%,即 360萬人民幣( 440萬港元)違約金。
欲轉手睇樓又被拒
不過,項頁大爆,為促成生意,雅滙和滙豐銀行亂教人申請按揭買樓。他在呈交法庭的口供指出,當日落訂後,已向一名雅滙代表表明,需要為物業按揭,但自己在國內已有多項物業,銀行不批准其按揭申請。代表獻計,可用在海外的親友之名買樓,假如申請按揭失敗,亦可取消交易和退款。項頁的供詞說,他已向滙豐和雅滙代表,指出自己有一名長居西班牙,但在內地有物業的胞姊。滙豐代表指其胞姊亦能用外籍人士身份買樓和申請按揭,他簽署臨時合約後,也可再將物業轉至其胞姊。他遂繳付首期簽訂正式合約,惟其後收到滙豐信件通知拒絕按揭申請。他向法庭呈交滙豐的通知書,指出其胞姊屬於境外人士,只能購買一幢自住用房,故拒絕辦理按揭。他向記者補充,事後律師友人還指出,胞姊是境外中國公民,法例規定她要有至少一年在上海的工作證明才能買樓,她根本不符買樓資格。他更呈上與雅滙代表的電話錄音,內容指他要求退款和取消合約,但代表表示不能,只游說他找買家易手,卻又以裝修為由,拒絕他和買家入屋睇樓,令物業遲遲未能易手。
指控對方誤導簽約
他向記者表示,無論官司結果如何,亦會反告雅滙和滙豐,指控他們的不專業評估,誤導他簽合同買樓。雖然吃過虧,但中港兩地均有投資的項頁去年仍在港以 1,500萬元,購入長實發展的大圍名城兩個物業。和黃則以案件正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評論。上海浦東四季雅苑佔地 27萬平方米,是該公司重點豪宅物業, 09年由租轉售,分五期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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