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車輛 AM車(有趣知識分享):
一個說法是,絕大部分的政府座駕均是以「AM」作車牌起首的,據說是「administration」(政策當局)的簡寫。不少職業司機稱政府座駕為「AM車」,而且見而多數避之則吉。
不以「AM」作車牌起首的政府座駕,一般是專用座駕,即某一個車牌配對某一個官員。最著名的例子是「一號車牌」,是屬於警務處處長的座駕;不知是否這個原因,警務處處長的「暱稱」是為「一哥」。
其他的處長或署長的車牌倒是沒有如斯簡潔及有「氣勢」,也只是以「AM」開頭罷了,不過「數目字」部分一般號碼較小,往往只是雙位數。即使是問責局長的座駕也差不多,也是以「AM」作頭,但號碼更小,有的是單位數,然而既然有十一位問責局長,有部分局長車牌也「無可奈何」地是雙位數,但數值也不到二十。雖然如此,「車種」卻是一致的:全是寶馬「七系」,大部分是深藍色,其餘深綠色。局長以下的政府座駕則各適其適,歐洲車及日本車皆有之。
司長級的座駕也是寶馬「七系」,然而車牌中沒有數字,只有英文字母,是其官銜的縮寫:政務司是「CS」、財政司是「FS」、律政司是「SJ」;首席法官也差不多,車牌為「CJ」。特首的座駕則連車牌也沒有,只放特區區徽。
此外,另一個說法是,這全因為運輸科之短視。 當年政府車輛並無專用之英文字頭,出牌出到 AD,AE咁上下時, 高官突然諗起不如所有政府車都用同一個字頭好喎, 就咁無啦啦冠上AM字頭, 當時AM字頭距離已經發出既字頭好遠, 亦冇諗過民用車輛會超越AM。如是者AM字頭就一直用到今日。[相比之下, 大陸既政府車車牌字頭就高明得多, 例如公安用 GA (GONG AN), 武警用 WJ (WU JIN)。]
而由於政府車輛愈來愈多,故此一些大量用車之部門(如消防、前市政局等)就要獨立重新編排。總結如下:
"A" : 救護車輛
"AM" : 一般政府車輛 (包括警車、郵政車等)
"F" : 消防署車輛
"LC" : 立法會車輛
"ZG" : 駐港解放軍車輛
"UC" : (已停用)前市政局車輛,取消後併入"AM"。
"RC" : (已停用)前區域市政局車輛,取消後併入"AM"。
在香港回歸後,駐港解放軍部隊改用"ZG"車牌。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