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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6 0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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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ex4 於 2012-2-6 00:53 編輯
zarathustra 發表於 2012-2-3 00:14
我覺得個著眼點唔應該喺佢地嘅身份 (雙親非港人)
而應該係佢地嘅行為乞人憎:
濫用急症室好危險, 真係有人等敕命. 不顧一齊就累到後代, 佢地D後代第日點見人, 因佢地父母自私而害到香港人, 香港人唔會鐘意佢地D後代, 仇恨仲深, 你話係唔係? 係急症室比佢地害死個D人會好憎佢地. 立基本法個D內地官員點會唔知後果, 佢地冇理由唔知佢地D人D特性. 香港法官係專業, 香港法官唔可以隨便話事, 這就是文明法律. 法例係度, 法官執行, 如果你可以話佢錯, D政黨一早就話左, 所以保皇黨唔係幫香港人. 真係唔知個D父母詅乜, 已經登晒報唔想你黎生仔, 重要夾硬黎, 醜唔醜. 知道我有錢, 你就過尼搶, 啱唔啱丫! 和氣還和氣, 你都唔可以過份. 要令你D子女有面見全世界D人. 係香港, 你或者可以蝦香港人, 但你D仔女出到去外便世界就有排受. 香港人全世界都有. 知唔知有內地人係外地比人打到廢或者仲慘都唔知乜野事. 我真係想中國人爭氣, 唔係講咁多為乜, 我又唔駛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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