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oldcake 於 2012-1-31 11:38 編輯
昨天講了個鮮為人知的婚姻制度, 今天來個大家比較熟識的'盲婚啞嫁'制.
在現今的社會裡,人們相信自由戀愛而至的婚姻能帶來幸福,聽由父母命的「盲婚啞嫁」婚姻大多只會換來終身抱憾。不要以為老餅尾是包頂頸,我總是覺得自由戀愛未必勝過盲婚啞嫁!理由如下:
1.父母比年青人有較多做人及處事經驗,在選擇時能作更全面的考慮。
2.父母乃過來人,已婚多年,深受婚姻之潤澤(或煎熬),當明白婚姻是什麼回事!其作出的考慮,定必勝(年青)人一籌。
3.當婚姻不愉快時,可將責任推給父母(全是他們選錯,錯不在我,哈哈哈),多了兩至四個出氣袋,簡直是一舉兩得!
4.反正自己擇配也不見得能精明無誤,有父母代勞,節省能量。各位有否回家吃飯? 不用煩惱點菜,總之飯來口,張何樂而不為呢!
誠言現今的婚姻比百年前幸福得多,但那不是因為有了「自由戀愛」!實在因為發明了簡易離婚制度,多給人們幾次選擇機會,選錯了有得反悔(即係出「彈弓手」)而矣!
如在自由戀愛婚姻制度下,不準許離婚,我總相信怨偶的比率定必較盲婚啞嫁時高!
註:
這裡順便一提自由戀愛婚姻, 普遍有兩大盲點:
1. 很多人認為自己選, 選錯了也是自己負責, 不會怨人.
對, 大部份人不會怨別人(也無從怨).....但不代表沒有怨氣, 一些人會怨命, 也有一些怨自己, 一些人無從發洩, 甚至把怨氣發至下一代!!
2. 自己選擇比父母(或別人)選擇更為合適自己:
要選擇合適自己的人, 首先要充份理解自己的須求及對像的價值觀. 對一個沒有經驗的人實在太難了, 成功機會低!
現在離婚率已達約50%, 再加上不愉快而沒離婚的夫婦, 兩者加起來最少總有60-70%吧. 成功率遠低於擲亳. 大家還能說自己懂得選擇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