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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管夷吾 於 2012-1-29 02:02 編輯
車場改超市修例減限制 長江中心改建 城規會跪低(轉貼)
長江中心發展商和記黃埔,正就早前高等法院裁定城規會有權阻止它將部份公眾停車場改建為超級市場上訴。但其實城規會在法院判決前已跪低,兩度修改對和黃的法定限制,變相容許長江中心改建圖利。城規會委員許智文及資深規劃師吳永輝指和黃要贏到盡,吳斥政府放水。民間組織表示在這場官商角力中,香港市民是大輸家。
長江集團總部所在的長江中心,之所以要為公眾提供 800個公眾車位,是因為早在 1996年,和黃以私人協約方式向政府買入兩幅官地。當年長江建新總部,手上只有前希爾頓酒店地皮,於是與政府商討,以大約 30億元價錢買下旁邊政府新聞處辦公室的拱北行,以及花園道公眾停車場兩塊地。發展商把三塊地合而為一,以地積比 15倍建成今日大家熟悉的龐然大物。
由於政府沒經招標或公開賣地,就將中環兩塊珍貴地皮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被指明益長江。政府於是在私人批地協約中,要求發展商提供公眾設施,包括建一個大約 5.6萬平方呎公園、一個有最少 800個車位的公眾停車場、公廁及郵局(現為古蹟辦辦事處)。地契亦列明長江中心不可以有多於 7,322平方呎的面積作零售用途。不過,和黃近年一直指公眾停車場使用率低,要求將 78個車位改建為超級市場,並獲運輸署於前年年中表示不反對其改建計劃。和黃於是打算向地政總署商討補地價,將車位改超市,但城規會隨即修訂中區分區計劃大綱圖,令計劃胎死腹中。和黃於去年 4月提出司法覆核。本來規劃署堅持基於歷史因素,必須對長江中心在零售面積及公眾停車場上設限,以保障公眾利益。但在數日後的城規會會議上,卻通過放寬長江中心不能有多過 7,322平方呎作零售用途的限制,又同意給予和黃彈性,讓其可申請修改 800個公眾停車位數目。在一個月後會議上,再取消原本不少於約 27萬平方呎用作公眾停車場的下限規定。
「最傷係冇咗零售面積上限」
規劃師吳永輝認為,此舉是損害公眾利益,他說:「最傷係冇咗個零售面積上限,和黃可將幢大廈好多地方毋須申請就改成商店。冇咗公眾停車場面積下限,佢可以重新安排車位,騰出地方起超級市場。和黃上訴贏咗,可以連 800個車位限制都取消,贏晒。就算輸咗,城規會放咗又唔會收番。」他對城規會讓步感失望:「歷史原因,半步都唔應該讓。」理工大學房地產教授的許智文稱:「城規會取消咗一啲限制,但冇益發展商。假如要減少公眾停車位,佢哋要申請,可能佢哋冇信心。當然佢哋亦可重新安排車位,變啲地方起超級市場,可能佢哋覺得呢個安排地方唔夠。」中西區關注組成員羅雅寧表示震驚:「十幾年前益咗佢一次,家再益多次。公共設施係市民應得。政府一方面話中環唔夠甲級寫字樓,所以要賣西翼,但一方面又開綠燈,等長江中心可以將寫字樓變商舖,減少甲級寫字樓供應。」和黃發言人表示不會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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