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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樓稅難逃 稅務局追繳稅款5.5億(轉貼)
港府鐵腕壓抑樓市炒風!去年推出額外印花稅打擊炒樓之餘,稅務局亦配合加緊向炒家秋後算帳,透過電腦程式翻查每個財政年度的可疑炒樓個案,向炒樓獲利者追討利得稅。單是08至09及09至10財政年度,稅務局透過電腦程式篩選已查找出八千宗可疑炒樓個案,並已完成其中五千六百五十宗的審核,證實逾半個案在物業買賣中獲利,需繳付利得稅,合共涉及五億五千萬元稅款。有稅務專家指出,稅局有市民買樓交付印花稅的資料,炒樓人士實難逃稅。
稅局單是翻查08至09年的港府財政年度(即每年四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物業交易資料,已發現了四千三百宗懷疑炒賣物業卻沒有報稅的個案。截至去年三月底,稅局完成審核當中三千八百宗個案,證實有二千一百宗須課稅,包括三百五十宗已自行申報買賣物業利潤的個案,稅務局已向其餘的一千七百五十宗發出評稅,涉及稅款四億四千萬元。
此外,稅局亦發現在09至10年財政年度有三千七百宗個案需要跟進,已完成一千八百五十宗個案的審核,有八百宗須課稅,包括一百宗已自行申報買賣物業的利潤,稅局已向其餘七百宗發出評稅,涉及稅款共達一億一千萬元。當局現時正着手翻查10至11及11至12財政年度的有關個案。
頻密買賣須有合理解釋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王銳強表示,炒賣樓宇獲利要繳付利得稅,由於稅局掌握有關人士買樓繳交印花稅及土地註冊處登記的資料,若稅局發現有人於短期內頻密買賣樓宇可以追查是否涉及炒樓活動,炒樓人士實難逃脫,除非有合理解釋,否則逃稅更可能被罰相等於少付稅款三倍的罰款。不過,他指自政府去年推出「額外印花稅」措施後,炒樓情況已明顯收斂。
政府發言人表示,決定物業交易是否涉及經營生意,稅局人員會考慮個案所有的有關事實,包括交易的次數、持有物業時間的長短、買賣物業的背景、動機、財務安排和運作情況等,亦會參考香港及其他奉行普通法的法院所判決的稅務案例。稅局設有資料庫,記錄物業的業權資料。
稅局澄清無打擊黑名單
發言人指出,稅務局並沒有制訂一份打擊炒樓的黑名單,炒賣物業人士不論是以個人或有限公司名義買賣物業,抑或透過轉讓「持物業公司」股份進行物業交易,一般會被視為經營生意,必須就所賺取的利潤報稅及繳付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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