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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
發生在20世紀30年代的南京大屠殺,是日本侵略軍一手製造的駭人聽聞的血腥慘案。它被稱為是「現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頁」,「現代史上破天荒的殘暴記錄」。南京大屠殺充分暴露出日本軍國主義者的野蠻和凶殘,也反映出中華民族遭受帝國主義欺凌和宰割的深重苦難。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軍在佔領上海、蘇州、杭州等地之後,又攻陷南京。在南京城裡,殺人成性的日本侵略者,對中國人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血腥大屠殺。他們首先對已經失去戰鬥力的中國守軍批次批次地進行槍殺,接著在全城進行瘋狂的大搜捕,槍殺了無數手無寸鐵的無辜百姓。殺人殺紅了眼的日本侵略者,甚至衝進國際委員會為救助難民而申請劃定的「安全區」,對內含婦女、兒童在內的難民進行殘忍殺戮。
日本侵略者的殺人手段慘絕人寰,令人髮指。他們把大批大批的俘虜和難民集中到一起,或用刺刀亂捅,或用機槍掃射,或趕進土坑活埋,或用汽油澆淋後焚燒……喪心病狂的侵略者,還把殘殺中國人當作取樂消遣。他們把汽油澆在被害者身上,再開槍射擊,使之中彈著火遍體燃燒,被害者痛苦奔竄,而那些殺人狂則在一旁哈哈大笑,以為娛樂。他們還有的則先將難民的眼珠挖掉,或割掉耳朵,然後再將之擊斃。他們甚至把中國人當作活靶子進行射擊和刺殺演練。在這場大屠殺中,日本侵略者們居然舉行所謂「斬殺百人競賽」,以殺人多寡來決定比賽勝負。有兩個日軍暴徒分別連續槍殺了105人和106人,另一個日軍頭目,一個人就殺了300多人。此外,日本侵略者所到之處,獸性大發,瘋狂強姦、迫害中國婦女,有的日軍將被他們強姦後受害者剖腹,或用刺刀捅死。連老弱病殘者,甚至嬰幼兒他們也不放過,瘋狂的殺戮,使南京城裡屍橫遍地,街道上無法通行。
據1946年遠東國際法庭不完全統計,六周內,中國軍民被集體射殺、火燒、活埋達19萬人,零星屠殺15萬人。
南京大屠殺是在日本華中派遣軍司令松井石根和第六師團長谷壽夫指揮下進行的。抗日戰爭勝利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屠殺南京人民的罪魁給予了應有的懲罰。松井石根被判處絞刑,谷壽夫被引渡到南京受審,於1947年被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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