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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細到大,我一向都比較多思,細個經常係圖書館,所以我有一套自己的想法,但5知大家接5接受
有人指,若果人有大罪(殺人,強姦),就要死刑,但我不認同,因為我始於認為,一切罪過,都只是因為三個原因罷了:
1.環境
假定有一個小偷,佢一文都無,無人請佢,經濟好差,所以佢唯有偷野;可能你會話 "環境有幾差,都5係人偷野,做錯事的理由",但係我認為,人係環境下,其意志其實好無用,好係D氧化物,一打就碎。如果你話"人會反思,可以避過重錯" 但我就認為,環境可能令你反思後都重錯,但,反思加上堅強意志,我想,呢兩樣事只會令你於環境中無咁快失守。
2.心病
再假設有一個老母,佢生左兩個細路,一個正正常;一個呢都5知係5係前世做錯事, 啞,龍!於是佢老母對佢好哀:打佢,比豬飯佢食! 你可能話:呢D老母,拉去打把啦,但係,三字經有云"人之初,性本善"我認為,之所以咁呢,完全係因為個老母做心有病,接受5到個女咁
呢D心病,做成好多社會問題,好似今日APPLE個頭條,總之,有好多問題都由心病而起,心病點出來?就是環境
3無知.
再假定有一個細路,偷左個PIZZE,但係你5可以怪佢,因為佢都只係無知,好似中世紀D基督徒,5知自己做錯事,所以一日到黑殺D異教徒,殺科學家(歌白尼之流)
可能你會話,咁你咁講法,世界仲有皇法?人人做錯事都5便罰?5係,要幫佢地,最重要係教育同開解,一味得個罰字無法解決問題。
(於我心中,罪有3定義:傷害他人身心,親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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