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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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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網上某人的信
"致民主黨何俊仁主席
對於貴黨聯同公民黨發表聲明譴責社民連議員行為暴力,本人覺得民主陣形各自有處事方式或看法本無不可,
或許貴黨不恥台式議會抗爭而比較善於文鬥,說到貴黨文鬥模式,就本人觀察所得,只在議會辯論時把政府政策說得如何不堪,
當人人以為貴黨必投反對票時卻投贊成票,最後在傳媒面前說聲遺憾了事.二十多年過去,此文鬥方式如果湊效,
創黨之父李柱銘都不會在退出政壇時,對末能有雙普選而感到悶悶不樂,我不知貴黨有否從失敗中反思,尋求另類文鬥方式.
貴黨可能這樣說,建制派在議會內有絕大投票優勢,無論做甚麼,法案照樣通過.我返問一句,這是反對派應有的態度嗎?
面對不公義議案,全投反對票或全體離席甚至全體辭職.又可在議事規則內鑽空子跟建制派打拉布此等等文鬥方式,
就是要指控立法會制度之荒謬,挑起香港人對政制的不滿.如果貴黨連上述文鬥方式都不敢為,不要誇誇其談為港人
爭取民主與公義,就是一個文不敢武不能的政黨,不要厚顏無恥譴責他人.
更為可恨的是,在鳥櫳民主下,立法會的剩餘價值是令一班民選議員可替市民痛罵無能政府,譏諷功能組別的地方.貴黨都要自毀長城,
要求修改議事規則以限制議員的言論自由,是不是建制派的彈約不夠多,要自縛手腳.如此政治智慧,
怪不得二十多年來替港人爭取民主毫無吋進.如果有議員行為過激,傷及他人,自然受到法律制裁,又何必多此一舉.
除非貴黨另有目的,例如自認不敢為而又怕他人為之,以免顯露自身的膽怯及無能.如果貴黨有此心,港人雙普選的宏願只可寄望他人了.
本人年介四十多歲,留學歸來二十餘年,見証著六四事件與貴黨發展,一直默默支持貴黨民主運動.眼看貴黨近年每況愈下,
茍且偷安,非常痛心.本人對港人能有雙普選之心亦跌至冰點.直至最近與友人閒談中,認識到社民連的抗爭理念,知道梁國雄議員
以個人之力為港人爭取竊聽條例,保護個人私隱.再者為在囚人仕爭取投票權,又多次因抗爭險些身陷囹圄,甚至從議員薪金中撥
出二萬元作社會抗爭之用而自身過著簡璞生活,實在深深感動了我,令我對政改已經麻木沮喪的心,再次跳動.反觀貴黨,律師成群,
何曾用法律知識挑戰不公義法律,而要委責於出身草根的梁國雄議員.
我非常後悔在2OO8年立法會選舉中沒有投社民連,如果貴黨要將內部矛盾轉化為敵我矛盾,聯同公民黨及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
或拘逐社民連三子出議會,我必定盡一切努力說服身邊親友及同事轉投社民連,能搶貴黨一票就一票,不能說服就勸他們不投票.
我相信同儕之間的影響力比任何選舉文宣為大,社民連支持者必定會同仇敵愾,誓要貴黨及其同夥付出沉重的政治代價.
遇不平事,不吐不快. 人在做,天在看. 社會大眾最終會還社民連一個公道!
一個轉投社民連的支持者上"
然則"貴黨"二字不是說何俊仁先生是民主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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