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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1-9-2 1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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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係本人另外想到既問題,,
例子:
人物:
敗家仔(18-23y 家境唔錯,不過出來做小混混,早出夜歸,流留街上)
青年人(23y 身體有毛病不是表面見到,腎問題,高血壓,乙肺,長期服藥,沒有案底,個人單純)
起因:敗家仔因小事打青年人,打肚或身體某部分
青年人有醫生證明需要長期覆診人士.及長期服藥
問題開始-----------------
青年人報了警,要求驗傷,並要告傷人者傷人罪及要求傷人賠償,就算問題少少,,
都要求傷人者賠償..
原因係, 敗家仔打青年人,不知道會否令到身體上出現什麼變化,
唔知會5會因為該拳會5會令到病人既病情惡化,
要求佢承擔一切醫療開支,就算小毛病都要傷人者負責,
如果傷人者不希望逐次賠償,一次性索償可以索取幾多>?
還有.傷人者不打算和解即係告5告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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