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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5 1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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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a 發表於 2011-9-4 00:32
要證明男方是否有能力...
這是否會被認同為相對性的比較?例如如果女方被認為有一定的資產,那男方就算仍 ...
要證明男方是否有能力...
這是否會被認同為相對性的比較?例如如果女方被認為有一定的資產,那男方就算仍有能力,法庭是否會容許男方追溯減免半年前應付但沒付之贍養費嗎?
由於已有法命令要求男方俾贍養費, 因此佢有無能力俾係考慮佢的因素, 唔關女方事
如果男方有能力, 根本唔須要考慮有無得追溯減免, 因為都唔會減俾佢
由於是由女方入稟追討那半年的欠款,只是男方突然於第二堂時提出減免瞻養費,實在有點難以理解為何論點會相同。
你所指係咩論點相同先, 唔係好明你想問乜, 唔好意思
追溯於半年前開始減免亦是難以理解,由於是法庭命令(court order)訂立贍養費內容,男方於半年前沒依從法庭命令履行責任,於半年後竟可以找到方法不用為這半年內不遵循法庭命令而付上法律上之責任?
所以我咪話一般都唔會同意, 除非有好有理據的理由
男方律師意圖舉證說明女方有男朋友支持,故已有獨立能力。但其男朋友實際對女方並無法律上之責任作出長久而固定性之經濟支持,這論點又會否被法庭接納?
你講得岩, 女方的男朋友的經濟能力一般唔會係考慮因素
男方於該半年與其妻子去了多處旅行,最長一次竟達一個半月之久!這又是否可以證明男方仍有能力履行法庭命令,只是不願履行但又沒有依循正確法律途徑於半年前申請減免贍養費,故需為此負回應負之責任-交回半年之欠費?此論點又是否足夠?
可以這樣說
實在感激各師兄的意見!多謝多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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