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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聞傳說] 十殿閻王刑罰第六殿之「卞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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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6
發表於 2011-8-25 13:30: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ap_F23_20090430021931530.jpg ap_F23_20090430021932932.jpg ap_F23_20090430021933103.jpg ap_F23_20090430021934169.jpg ap_F23_20090430021934767.jpg ap_F23_20090430021936344.jpg ap_F23_20090430021936724.jpg ap_F23_20090430021937404.jpg 卞城王,掌理大海之底,正北方沃燋石下的大叫喚大地獄。寬廣八十里(五百由旬)。

四周另十六小地獄:

一名  常跪鐵砂  小地獄。                   二名  屎泥浸身  小地獄。

三名  磨摧流血  小地獄。                   四名  鉗嘴含針  小地獄。

五名  割腎鼠咬  小地獄。                   六名  棘網蝗鑽  小地獄。

七名  碓搗肉漿  小地獄。                   八名  裂皮擂   小地獄(既+皿音為ㄐ一ˊ,急也)。



九名  銜火閉喉  小地獄。                   十名  桑火  烘  小地獄(革+非音為ㄅㄞˋ,吹火具)。

十一名  糞汙  小地獄。                    十二名  牛雕馬躁  小地獄。

十三名   竅  小地獄(金+非音為ㄆ一)。十四名  頭脫殼  小地獄(金+豕音為ㄓㄨㄛˊ)。


十五名  腰斬  小地獄。                     十六名  剝皮揎草  小地獄(揎音為ㄒㄩㄢ,揭開)。




世人若犯以下罪事,即入此地獄:

一、怨天尤地;討厭風,咒罵雷;喜歡晴,厭惡雨。

二、對著北方(天空)大小便,哭泣。

三、偷竊神佛裝塑法身時內藏的寶物。



四、刮取神聖佛像法相上的金銀寶物。

五、隨便亂呼叫神佛的名諱、聖號。

六、不尊敬、愛惜有字之紙、與經書。

七、寺廟、道觀、寶塔的前後,潑灑、堆積污穢的東西。




八、家中供養神佛的法像,於廚中竈中煮食葷、肉等不潔的東西;尤其吃牛肉

         狗肉,對佛、神、更是大不敬。

九、家中保存、收藏違背正理的書,或黃色書刊。

十、燒燬塗損勸善的書籍、文章、器物。



十一、雕刻、圖繪神聖的圖、像,例如:太極圖、日月、七星,和合二聖、王母

            壽星,所有的上仙,三世諸佛的形相,或卍字花樣等,在一切哀服、器具上。

十二、在衣裙上繡上龍鳳的圖像。

十三、浪費、糟蹋五殼。

十四、囤積米糧,期待賣高價錢。




犯以上的罪事,都發入大叫喚大地獄。再查出所犯的事件性質,分發至小地獄受苦刑。

期滿再轉解第七殿,考查有無第七殿管轄的罪惡。



世間的人,能在三月初八日,茹素、持戒,清淨身口意,發誓立願:今後不敢再犯

以上的諸罪;並且能夠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日,禁戒不行房事。

同時,立願此後要輾轉勸誡別人。

如此,則准許免受以上諸小地獄的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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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25 15:56:27 | 顯示全部樓層
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日,禁戒不行房事
brother have to post this on mm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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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26 12:19:15 | 顯示全部樓層
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日,禁戒不行房事,
唔知 叫G 打J 算唔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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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4 23:35:34 | 顯示全部樓層
好耐都未睇過咁激既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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