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火是指於1953年12月24日聖誕節前夕,在香港九龍石硤尾木屋區發生的火災,當時有50,000多名災民無家可歸。這場大火最終導致了香港公共房屋的誕生。
1953年12月24日晚上9時25分,白田村眾安道124號一間木屋的2樓一單位,有一名住戶在燃點火水燈時,火種不慎燒着棉胎,引起火警。火警發生後最初時火勢並不猛烈,僅波及旁邊30多間房屋;但是沒多久,一陣強烈的北風令火勢迅速四處蔓延,不足10分鐘,大火已波及數百戶。晚上10時,火頭由白田村向東灣及正街蔓延,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火警發生時,當時的消防局長哥民以災情嚴重為理由,立刻下令香港區兩架滅火車渡海,並召集所有後備消防人員前往災場協助灌救。雖然當時有很多消防員到場救火,但是到了晚上11時10分,整個白田村已被焚毀,不論是木造或石造的房屋,都一律化為灰燼。火場四周一片頹垣敗瓦,但大火餘勢未了,直至12月25日凌晨2時30分火勢才受到控制。
當時的香港總督葛量洪向英國政府報告,指這場石硤尾大火,涉及多個木屋區,包括白田上村、白田下村、石硤尾村、窩仔上村、窩仔下村及大埔村,災場廣及41英畝,即相當於164,000平方公尺。大火歷時6個小時才受控,9人燒死,燒毀木屋2,580房,約12,000多個家庭合共57,151人頓成災民,無家可歸。
大火之後,廣大的木屋區變為一片廢墟,災民流離失所,港英政府為安置災民,於災場附近興建兩層高的平房。平房以當時的工務局局長包寧命名,稱為「包寧平房」[1]。之後再興建29棟七層高徙置大廈,供災民入住,就是石硤尾徙置區(今石硤尾邨),其中第9-12座是由聯合國捐款建成。自此之後,政府開始興建公共房屋,為低下層市民提供住屋福利,而現時負責興建公共房屋的香港房屋委員會前身屋宇建設委員會亦在這個背景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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