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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昨日中環跳橋事件不單防外半個港島區交通流量, 令到港島區市民添上交通麻煩
不止這仲搞到有警察殉職這大事件, 作為跳樓者為自己的生活及工作來一次大控訴
可理解的, 不過有這麼大勇氣非一般人可做到, 當中一定有人挑撥離間搞風搞雨的,
雞販已經兩道跪地叩頭認錯, 起碼最基本禮貌也做足!
不過煽動主謀人陳議員似乎連這基本動作也沒有, 也只冷眼旁觀地在雞販示威者
身邊陪伴. 沒有推波助瀾又怎會搞到這地步呢?
這種有計劃有組織激烈行動理應可構成入罪條件, 仲搞到死人咁大件事添!
自古作出這等事可以以死謝天下! 不過文明的社會當然系依法處理!
但說就是這樣, 實則沒有足夠証據去証明此事跟陳議員有關, 就算有也非什麼
刑事罪行, 一般而言香港地的法律都是這樣! 不可像中國打橫來講!
以激進去宣傳自己及宣言民主或所謂社會對市民的不公, 似乎越來越過份!
大唔好教壞細, 大家也明白, 不過以社民聯、新一代支聯會不段陪訓出年輕一代
以佢地一套思想教育, 用上激烈激動為骨幹作出社會指控!
這跟阿蓋特、共產黨思想教育又有何分別? 在於形式上也是一樣的!
宣揚和平和諧是全球想要的, 只有美國這武力國家先會用上武力壓倒性講民主
但香港D激進派議員又沒有強大殺傷力武器下, 也竟想年輕人武力講民主
這是十分不當之歪理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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