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都追求愛。
重看NICHOLAS SPARKS的THE NOTEBOOK,(自A WALK TO REMEMBER後對他寫的書有了好感),裡頭說的,是至死不渝的愛情,一見鍾情、瘋狂迷戀、戀上別人、重遇而舊情復熾,跨越世俗眼光修成正果,然後,腦退化。你會覺得故事真的老土到死。富家女與窮小子(又是一個THE GREAT GATSBY式故事),排除萬難成為一對。
想說的是「迷戀」。他們的開始是"crazy about each other"。你也許會說,愛情就是「戀上」。其實並不,愛情有很多種,愛上一個人可以有許多apart from愛的原因。外表、身家、解悶、面子、慾望、別人的眼光,還有誤以為愛情的友情。這種愛情是不「過癮」的,你明知道當中有交換條件,卻誤以為是愛情。這些需要都滿足了,但你為何眼神裡有失落。為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