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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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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有朋友告之若然該參選人得票5%以上,便可以得到香港政府每票11元的資助,以當時的社民三子為例,最高的大舊得票超過十萬,六能與長毛分別的數萬票,合共應有廿萬票左右,折算可得資助二百多萬。以他們招攬的多數是義工或無薪人士來計,點計都讓人覺得像一門"穏賺不賠"的生意,同時也解釋了他們為何如此落力想推高投票率了 若然此言非虛,照道理一眾傳媒也應知道的,奈何卻很少見到相關的報導。是傳媒認為市民大眾無興趣知道?還是他們無興趣報導?還是其他原因?
須知道部分市民認為,五個人自己辭職,又自己走返來爭返個位,給人戀棧權位的感覺。若然當時另派五人代表泛民出選,賽果想必也不會有分別,仍然會是他們得回這五席。而且,若非他們創出自己辭職自己選的先例,也未必會觸發今次的修例。試想想若然有議員可以在任內久不久就辭職,然後又走去參加補選,這樣跟變相吸政府油水有何分別?又或者與他們拿政府錢讓他們選舉練兵有何分別?
香港政府如今的做法是不是最好小弟不敢說,但此舉是對著問題而來還是對著人而來?小弟會認為是對事的,目的是堵塞濫用補選基制,避免任何人不需付出任何代價便可以要香港政府及市民為他們辦補選。
要補選,便要交還席位出來,合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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