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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地產醜聞:政府把私人產業收歸國有變賣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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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4 19:59: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民國三大奇書之一《百弊放言》,其中有論及地產弊端。對照今日之地產弊端,知今日之弊害,無論從作弊或腐敗的種類、手段與效果,已遠遠超出民國年間的想像。

地產業弊事醜聞

每發生一次戰亂,地產必會為之大變。此佔彼奪,十分混亂,甚至數十年尚不能清理者,比比皆是。這是因為在戰亂時,或是全家殉難,或是逃難在外,待歸來時,有的地位已變,有的則被客民佔為已有,以致連從何處著手收拾都搞不清楚。於是便有狡猾者百計作弊,因之而致富者頗為不少。兼之滄海桑田,多有變遷,從前尚為無用的荒地,今日卻已成了通商大埠,寸土寸金,更難逆料。作弊者也因此而更甚。現將在地產中作弊的一些方法分錄如下,使讀者可以預為防範:

(一)飛單

以飛單的方法來佔據地產,弊害最大。假設有一畝土地,久已荒蕪,無人過問,但某人如一旦據為已有,並無憑證,勢必引起外人的干涉。某人如想合法地點有該項地產,就須設法與里正勾通。在一個里正的名下,必有一些空的地產單,都是以前或絕戶、或逃亡的人家所遺留,這些地產單名下的荒地,大約有數十畝至上百畝不等。縣公署專以舊冊造單,應納糧的票據也按時發出。而里正手中既有很多空戶,更無餘錢賠償,只能是作為積欠處理。這些地產單上有地名、畝數和姓名,卻並無號碼,遇有同姓者便可以轉移。而欲佔據若干畝無主之地者,必給里正一些好處,然後由里正挑出與其同姓人的地產單,雖畝數或有不合,但卻無甚關係,因其係無原主之地,誰都不會清楚該地空間有多大。有了地產單,便有了確鑿的證據,然後就可以納糧過戶了。如果有人問起的話,他便會說:這是我的祖上遺留,不能聽其荒廢,所以特來些整理一番。此後,更是儼然為已一產,再無他慮了。這種方法又名“飛過海”。社會上有許多地主,其產業便是這麼得來的。

(二)侵界

限田地以阡陌界限。作弊之人,往往變動其阡陌,對左右接界之地,日侵日削,使他人之地逐漸狹窄,而自己的地卻在數年間由七八分變成了一畝。像這類種莊稼的田地,價值不算很高,雖被剝蝕,尚無大害。危害最大的要數營造房屋的土地,其弊大都以滴水侵入。使如建造一幢房屋,其墻腳緊緊貼著自己的地邊,表面上看起來,並沒有什麼侵犯他人的行為,但實際上,其屋檐卻超出了地界,一旦下雨,瓦溝之水全部流在鄰人的地上。待其第二次翻造之時,鄰地或許已經轉讓他人,這樣,該人便會以“滴水”為由,稱在墻外尚有餘地數尺,否則,他人之地豈肯讓我屋滴水。即使因此而引起訴訟,但該人有墻腳為憑,可穩居不敗地位。

(三)浮產變實

土地有浮有實,所謂浮產,是向人借或租來耕種營業的土地。所謂實產,是向人買絕並立有契據的土地。有實產的是地主,有浮產的則是租戶。一旦地主長年在外,或都勢力衰微,有不良之心的租戶便會暗中另向縣公署申請給出新單。縣署在給單時,並不問是何許人,只看所呈報告上說明的舊單丟失原因,然後按其所報的號碼、畝數縣牌半月,招人來認。如經過懸牌時間仍無人來認,便可另外給出新單。此時,地產單上的姓名已經變成租戶的姓名,地主卻還蒙在鼓裏。租戶還會哄騙地主說:賦稅手續十分繁雜,如果你不方便的話,我可以代你去繳納,至於錢,就在租金上扣除,免得多收多付。地主往往樂得省事,卻不知租戶所納稅款皆已入其新單名下,而地主的姓名,早已經納稅名冊上除去了。再過幾年,租戶便不再向地主交納租金,地主若與其理論,租戶便會坦然地說:這是我自己的地產,為什麼要向你交租。如此勢必釀成訴訟,而租戶因即有地產單,又有納稅單,自然可以穩操勝券。就是旁觀之人,論起此事也會說,即為地主,為什麼不納國稅?其中定有它故。如果租戶比較大度,能夠對地主稍加補貼,這位地主就該因此而念阿彌陀佛了。

(四)囤積居奇

如果某富人欲建造一幢大廈,其購地時,大都為零星購得,漸積成一整塊。例如所需地共十畝,大部分都已為富人所有,只有旁邊的一小塊地尚未買進。這是因該地主人是貧苦小戶,富人知其得錢即售,所以並未放在心上。但該富人卻不知另外有人伺諸其後,暗中將那塊地買了下來。待富人得此消息,已悔之莫及。如果放棄那塊地皮,那巍巍大廈便缺掉一角,甚不雅觀;而若向買地人轉購,其索價又非常之高,超出該地實際價值的許多倍,條件也非常之高,超出該地實際價值的許多倍,條件也非常苛刻。該富人忍無可忍,只好置之不理,將那塊地圈出墻外。卻不料買地人更有奇計,在那塊地上建起了廁所,待大廈內有慶吊事時,便合人終日撈糞,搞得臭氣熏天。富人無可奈何,只得額外多出金錢,一切依照該人條件。將那塊地買了下來。願世上之富人,切勿恃金錢之多,勢力之大。便認為可以隨心所欲了。

(五)聚零為整

大凡數代同居的大家族,其子孫必有賢,有不肖。那些從事販賣地產的人,見其地大屋整,便想辦法與大家族中的不肖子弟搭上關係,不是誘其入賭場,便是誘其進妓院,今日貸給他十元錢,明日又貸給他二十元錢,日積月累,利上加利,其數目自然也已相當可觀。見不肖子難以償還,地產販子們便逼其竊取房地契據作為抵押品,並令其親筆立據。等到限期將滿時,地產販子又唆使不肖子與其族人吵鬧,口稱窮困已極,非出售祖產不可。其族人必然不允,不肖子便暗將自己名下之屋,轉賣給地產販子。地產販子得到不肖子售與的房產後,勢必入內管理,或遷入居住。與不肖子同族之人定會感到十分不便,軟弱一些的,常會因此而灰心,以致將全部房產任其歸併;強硬一些的則心有不甘,往往為此提起訴訟。而地產販子則恃有不肖子的作證,自賣自產,並沒有盜賣盜買等弊事,仍會立於不販之地。假如其族人欲將房屋贖回,販子的索價必加倍于前。他們雖未得產,但其所獲利潤已較得產更多。因為即使他們最終得到了房產,也不過是轉手販賣,賺取金錢而已。

(六)裂地索詐

假設有某人準備出售一千畝土地,該人在原來購買這些地時,係零星購買集合而成的,如今在轉售于他人時,卻在整塊地中間抽出一二分地,並不售于得地者,也不向得地者說明此情。等到得地者開始在這塊地上動工營造房屋時,該人便跳出來干涉,說這塊地並沒有全部出售,現有地契為憑,其中的一小塊地還是屬於我的。得地者若與其爭執,卻實在並不佔理;若捨棄這塊地,就不能按原來的計划動工。得地者到此時,不得不再出高價向其購買那一小塊地,以保證房屋計劃興建。所以,凡購買地產者,在訂立契約時,除劃明東、西、南、北這四至外,還要將東北、東南、西北、西南這四角界限仔細清理,還須在契約上載明售地者並無與該地有連帶關係的零星小地,各種單契亦整理清楚,勿使其遺失在外,如此,方可免後日之患。

在地產業的種種弊行為最嚴重、危害也最大的當屬地產販與官產處。地產販是私人、官產處是官商;地產販作作弊是巧取,官產處作弊是豪奪;巧取者尚智,豪奪者尚勢。雖然同屬作弊,但二者作弊的手段卻截然不同。

下面就分別述之:

地產販

地產販俗稱為“蛀地蟲”。這種人在全國各大通商碼頭都有。蛀地蟲謀奪他人之地產,有兩種手段,一種是全空,一種是半空。例如某甲有地若干畝。地產販偵知某甲忠厚老實,認為可欺,便雇請一個測繪技師,到某甲之地內進行測量並繪圖。倘若某甲出來詢問,地產販就對他說:奉官廳命令,則俟地圖繪就,四至劃清之後,就拿著這份地圖至當地縣公署,具呈報失單契,申請補給新單。我們在前文“浮產變實”一節中已經說過,具署對於此等事,並不管你是何人,只把你所報的地產所在、畝數等懸牌招認,如過期無人來認,即可發給新單。再加上地產販不惜小費,納錢行賭,而某甲則從不留意這些事情,所以不多幾日,地產販就十分順利地領到了新的地產單。地產販再憑藉這份地產單,即可將某甲方的土地兜售于他人了。以上所述就是地產販的全空手段。地產販的半空手段,與其全空手段不同。例如甲乙兩人,同處一縣,各有一塊地,其面積也相同。但是,乙的所處位置很好,價值也高。而甲地則僻處一隅,不甚值錢。這時,地產販就會設法買下甲的那塊地,買進之後,即請技師測量繪圖。然而,地產販請技師測繪的,並非其買進的甲之土地,而是屬於乙的那塊土地。一俟地圖繪就,四至註明,地產販便公然托外國律師向領事署註冊,或兜售與洋人,或向銀行做押款。無論其兜售還是押款,使用的都是乙的土地。等到乙得知此事時,早已經生米煮成了熟飯,無可奈何了。行全空之弊的地產販,得手後常逃往他處,脫身事外。行半空之弊的地產販,竟可坦然候教,不必逃走。此種弊端,全國各地均有發現。

官產處

官產處是國家想錢的一種新鮮花樣。在其成立之初,不過是想將屬於國有性質的房屋、地產等,標價出售而已。無如見錢眼開,乃人之通病,有利可圖者,誰肯放棄?於是逐漸發展至地方公有之產業、私人勞力所成之產業,只要單契稍有不全,就可以據為官產,公然召賣。至於那些經過農民幾世勤勞,已經墾熟的肥沃土地,更不肯輕易放過,土豪地痞,串通一氣,只消具一紙呈文,費幾塊銀元,就可奪人所有。官府、土豪,各得利益,只可憐那些無錢無勢的老百姓,則就此傾家蕩產。

民國期間與當今之重要差別,乃在於當今是從“官產處”開始的,以後的飛單、侵界、收浮產、等等路子,被吃者往往是官家,而官家代表與商人內外聯手,猶是當今特色。所以民國期間往往是民(地痞或商亦為民也)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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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4 20:54:20 | 顯示全部樓層
It happened to my relatives bef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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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4 21:30:46 | 顯示全部樓層
巧取豪奪,古今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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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03:42:51 | 顯示全部樓層
每次戰亂都係 搶奪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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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5-26 11:42:5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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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11:43:57 | 顯示全部樓層
Kick Off 發表於 2011-5-26 11:42
官奪民產, 係咪國民黨同共產黨即一樣 ???

國民黨初到台灣
就做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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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5-26 14:47:51 | 顯示全部樓層
iloveitmac 發表於 2011-5-26 11:43
國民黨初到台灣
就做唔少

原來呢個係中國人做官既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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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14:53:36 | 顯示全部樓層
Kick Off 發表於 2011-5-26 14:47
原來呢個係中國人做官既道理


三年清知府
十萬白花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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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14:56:31 | 顯示全部樓層
iloveitmac 發表於 2011-5-26 14:53
三年清知府
十萬白花銀


何謂清知府,唔系清朝嘅知府,系廉潔嘅知府,
三年清知府,十萬白花銀係解
一個可以叫做清廉的官員
仍會貪十萬白花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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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5-26 19:42:10 | 顯示全部樓層
iloveitmac 發表於 2011-5-26 14:56
何謂清知府,唔系清朝嘅知府,系廉潔嘅知府,
三年清知府,十萬白花銀係解
一個可以叫做清廉的官員

嘉慶抄和珅家時,流動資產共二千萬至三千萬多兩白銀(其中大部分為其工商經營所得),兼并了千百萬頃土地,佔據了幾百處房產。和珅所聚斂的財富,約值十一億兩白銀(一說八億兩),黃金和白銀等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加上其他古玩、珍寶,全部約值今七千多億人民幣。

今日在中國的官, 可能都是以前輩做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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