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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慈善”、“裸捐”已成為媒體上經常出現的熱門詞語與話題。有人以為,此風來自國外。其實並非如此。有專家研究指出,雖然“慈善”之詞是新的,“但扶貧濟弱之事,在中國古已有之”。西方的慈善思想與事業主要來自基督教,那也是西元後的事,特別是在近代工業革命掀起進入資本主義社會後的事;至於“裸捐”,那是鋼鐵大王卡內基的“死後留下鉅額財富是可恥的”名言問世之後的事,至今只不過百年。
所謂“裸捐”,是指慈善家把自己已有的主要財富都捐給慈善事業,並非自己家中連一分錢也不留成為窮光蛋。按此理解,那麼中國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已有類似“裸捐”。據《史記》記載,越國大功臣范蠡功成名就後積極引退,棄政從商致富,“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與貧交疏昆弟”,就是把錢財都分給窮朋友和困難兄弟。
又據史料,東漢光武帝時的名臣宣秉,一生節儉,把薪俸大部分贈予貧苦親族和孤寡之家,以致他謝世時,“自無擔石之儲”;南北朝時北魏“良吏”閻慶胤任東泰州敷城太守時,正遇荒年,他把自家千余石粟米“裸捐”出,“賑恤貧窮”,幫助許多困難家庭渡過難關。
史籍中類似上述記載不勝枚舉。
中國古代的扶貧濟弱善事多由寺院和官府成立的專門機構來做。到明清時期,民間慈善事業才逐漸興起。據專家考證,中國最早的民間慈善組織是同善會。明萬曆十八年(一五九○年),河南虞城縣鄉紳楊東明組織創立了第一個同善會。隨後,同善會便在江南地區流行起來。同善會一般都由地方鄉紳舉辦,經費主要依賴有錢人(會員)捐獻。許多同善會還置有土地,以地租收入來維持運營。同善會的救濟對象首先是生活無著的孝子、節婦,其次是未被養濟院(官辦的慈善機構)收容而不願以乞討為生的貧老病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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