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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腰斬為何被廢腰斬是一種酷刑,起碼從秦時就開始用了。對丞相李斯施行的刑罰就是腰斬。腰斬是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劊子手要犯人快死,就從上面一點的部位動刀﹔如果要犯人慢點死,就從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如果慢死,上截往往還是活的,過段時間才痛苦地閉上眼睛,很慘。
最后一次腰斬出在雍正十一年。這次腰斬是雍正帝所判,而廢除腰斬也正是雍正帝。
這最后一次腰斬是判給了河南學政俞鴻圖。
俞鴻圖,字麟一,浙江海鹽人。康熙五十一年進士,雍正十年被任命為河南學政。學政負責一省學校教育和各種文化學術之事,舉人考試也在其中。科考時,他告誡僕從在試院外值班以絕考試資料傳遞之弊。想不到僕人欲得舉子賄賂,與他的妾串通,幫助他們作弊。其妾把與考試有關的材料貼在俞鴻圖的官服裡面,俞鴻圖穿出去,脫下后,僕人撕下來傳給外面的舉子﹔外面的僕人也用同樣的辦法把有關的材料傳進考場,收取賄賂,達萬餘兩。他們的勾當,俞鴻圖連個大概都不知道。不久,外面鬧得滿城風雨。十一年兼河南巡撫的王士俊彈劾俞鴻圖,告他納賄營私。十二年三月,雍正帝派戶部侍郎陳樹萱前往河南會同山西、河南的河東總督審理俞鴻圖案件。諭旨十分嚴厲,聲稱如果徇情,對侍郎和總督嚴懲不貸。
開始時,俞鴻圖否認自己有接受賄賂行為。但其妻妾僕人承認了作弊、接受賄賂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俞鴻圖不得不認罪:的確有將劣等試卷當作合格試卷並接受賄賂萬餘兩的事。陳樹萱向刑部提出了將俞鴻圖處斬的意見,刑部同意並報雍正審批。十二年三月十二日雍正批准對俞鴻圖斬立決。
俞鴻圖親家鄒士恆受命接管俞鴻圖的職務,並將俞鴻圖處以腰斬,監斬的人也是鄒士恆。
讓犯人親戚接替犯人的職務並由他施行酷刑,這多麼殘酷,多麼不人道。但雍正帝的性格決定了他要這麼做。鄒士恆懾於天威,不敢把此刑罰告訴俞鴻圖。
劊子手執行腰斬,犯人要想快死,必須給錢。由於俞鴻圖綁赴刑場時鄒士恆才告訴他是執行腰斬,這時他已來不及准備。劊子手給了他一個慢死,俞鴻圖上截在地上打滾,痛苦萬狀。他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連續寫了七個「慘」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
鄒士恆向雍正帝報告了這一慘狀后,雍正帝下令封刀,腰斬自此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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