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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9 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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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i look 7 於 2010-12-9 01:23 發表
各位 c 兄,請指教:
如果有個香港男人,在香港有老婆
佢係大陸有個大陸女朋友
男人出錢租個單位比大陸女友住,比家用那女的
一個星期大約上去一兩次,同大陸女友在單位內做愛
男,不會在大陸單位過夜,租約亦是女的和屋主的
後 ...
7兄
睇到你e個帖
我估我知你為咩而煩惱啦
咁等我回覆下你啦
不過我唔係大陸律師, 所以俾意見係以我的認知而作出的
你可以作求證
第1, 其實無咩話"包二奶"的, 有的法例係"重婚"
"重婚"係指同時出現兩段婚姻, 係香港你唔結婚無事
但大陸係以"事實婚姻"計數, 即係話雖然你地無結婚
但行為上你地做左等同結婚的野, 例如一齊生活,搞野等
咁你地的關係就可能被推斷為一個"事實婚姻"
咁你就有可能犯左重婚罪, 唔只係廣東省, 係全國的
所以你見報紙話過有個香港大婆上去告過老公重婚就係咁解
第2, 就係條女報左案, 你會唔會返大陸時俾人stop
原則上係有機會的, 因為公安有權上報出入口關口,
要求折停可疑人士, 但大陸ko會唔會咁做真係唔知
因為條女去報ko, ko受唔受理都成問題 (懶)(同條女未必証明到你香港結左婚)
仲要佢地搞咁多野上報, 機會會比較細....
第3, 會唔會係回鄉咭度攞到你資料
首先, 攞資料分兩部, 一係透過你回鄉no入政府資料庫查, 二係直回鄉咭晶片所存的資料
2 的可能較低, 因為張咭係你度, 除非佢之前以攞左
1 就是睇佢有幾powerful, 或者肯唔肯駛錢, 買通有關人士攞你資料有幾難
如果你有任何問題, 可以再提出
我會盡量答你
[ 本帖最後由 黑仔神 於 2010-12-9 10:1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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