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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4 19: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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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算 最低$28工資立法前後的一些分別:
由於香港沒有什麼生產力,低技術的工廠都已北移,低收入的工種都集中在服務業,
尤其是零售,飲食,保安,清潔,包裝,快遞,另外還有辨工室助理,電腦操作員等,
這些工作時間一般比較長, 但比較休閒,繁忙時段係有,不過較短;
不怕得罪講句,去做這些工作的,許多係無學識,能力較差,或者怕辛苦不進取的人.
日後這類低收入職位 (時薪28元/每月6000元以下)絕對會減少,
許多原本是fulltime的合約工作變成part time散工,
基於新移民不停來港,勞動人口不斷增加.此類工作變得非常搶手.
由於申請低收入職位的員工多左.老闆請人時多左選擇.不少唔掂既人會被迫無工做,
多左人拎綜緩.不過政府養得起佢地係咁慳慳地咁生活(約每月2千幾3千元左右一個人,不過唔駛交租交水電).
要改善貧富差異,由此開始(祈望下一代吧)....
而不立法的話,工資會被無良老版不斷壓低,服務質素漸差.
外國人來香港旅遊,就好似我地十年前番大陸玩咁,食既玩既買既,質素都無保證.仲有乜條件去爭.
跨張d咁講,工資有可能因勞動人口過剩而變低,工資及生活漫漫同大陸看齊.都應該係無香港人會想睇到的.
就我們的生活而言,大家在一般消費時得到的服務質素會有所提高.(他們會有壓力做好份工)
不過店舖服務收費高左,我們整體人工水平會略為提高,
物價亦隨之提高.但佔大家最大開支的租金似乎無乜影響.
我個人頃向支持立法的,這是為了香港的長遠競爭力著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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