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主 |
發表於 2010-8-19 14:18:26
|
顯示全部樓層
工正
春秋時齊、魯、宋、楚等國設置,楚稱為“工尹”。掌管百工及手工業之官。
工師
春秋時齊、魯等國設置。戰國時各國沿置之,為掌管百工及手工業之官。
工官
西漢於蜀郡、廣漢等郡置工官,主管制造武器,日用金屬器物和各項手工藝品,下設護工卒史等官。東漢沿置。
工部
西晉曾置田曹掌屯田,南北朝時曾置起部掌管起造宮室。隋唐始設工部,為中樞六部之一,掌管各項重大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長官為尚書,副長官為侍郎,部下分司辦事。歷代相沿不革。清末改為農工商部。
士師
《周禮》列為秋官司寇之屬官。掌禁令、獄訟、刑罰之事。古代對執法官員之通稱。
子爵
古代五等爵之一。五等爵為公、侯、伯、子、男。《左傳》書楚國之君為楚子,吳國之君為吳子。南北朝至唐宋有“開國縣子”之稱。《隋書·百官志》載南朝梁陳封爵為九品,開國子弟為第五品,視二千石。隋代封爵為九等,子爵為第八等。後代往往沿用,惟明代封爵至伯為止,不設子、男二爵。清代原稱“精奇尼哈番”,後改用漢名為一、二、三等“子爵”。
上計
戰國、秦、漢時年終考核地方官員成績的方法。戰國時群臣於年終須將賦稅收入寫於木券,呈送國君考核,稱為上計。西漢沿用。《漢書·武帝紀》載:“元封五年(前106年)三月,至泰山,增封,因朝諸侯王、列侯,受郡國計。顏師古注:“若今之諸州計帳也。《通典》說:“漢制,郡守歲盡遣上計、掾史各一人條上郡內眾事,謂之計簿。”其辦法是縣令(長)於年終將該縣的戶口、墾田、錢谷出入等編為計簿,呈送郡國;郡守、國相再遣吏加以彙編,用副本上計於中央的丞相。東漢時郡國上計形式上雖歸司徒總核,實際由尚書主持。縣級上計由縣丞代行;郡級由郡丞代行。凡入京執行上計的人員稱為“上計吏”,或簡稱“計吏”。
上林令
上林苑原是漢文帝時的園囿,其主官為上林令,次官為上林尉。漢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管理範圍擴大,包括農田水利、造船、鑄錢等事,雖名為掌上林苑,但職權遠遠超過以前的上林令。上林前屬少府。漢以後,各朝帝王之苑囿,已不是漢代之上林,而掌管苑囿之官,仍沿稱“上林”之名。唐代在司農寺設有上林署置令及丞,掌管苑囿及藏冰等事。遼、金、元、明均沿用此名。
上軍校尉
東漢靈帝時,在京師(洛陽)設西園八校尉,即上軍校尉、中軍校尉、下軍校尉、典軍校尉、助軍左校尉、助軍右校尉、左校尉、右校尉。以宦官負主要統率之責。當時曹操曾任典軍校尉,袁紹任中軍校尉(《袁紹傳》作佐軍校尉)。而上軍校尉蹇碩則是小黃門(宦官),統率八校尉。
上駟院
清代內務府所屬的三院之一(三院是上駟院、奉宸苑、武備院),掌管宮內所用之馬。清初沿用明代之制,設御馬監,後又改稱為阿敦衙門,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改稱上駟院。設監管事務大臣,無定員;卿二人,正三品,其一由侍衛補授,其一由內務府司員補授(內務府設七司),每司均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
衛尉
始置於戰國,漢時為九卿之一。掌管宮門禁衛,主南軍。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後元元年(前143年)復為衛尉。魏晉南北朝多沿置。唐代為衛尉卿。但已非原來職務,僅掌儀仗帳幕等。明清廢。
衛將軍
西漢文帝由代王入繼帝位,設衛將軍一員,以親信宋昌任之,總領京城各軍,後以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皆開府(即設將軍府),置官屬,掌握禁兵,預聞政務。
才人
皇帝的妃嬪之一。晉武帝司馬炎始置,後世多沿用。唐代制度:才人初定為宮官之正五品,後升為正四品。武則天就曾做過唐太宗的才人。
門下省
官署名。《舊唐書·職官志》說:“秦漢初,置侍中,曾無台省之名。至晉,始置門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龍朔改為東台,光宅改為鸞台,神龍復舊”。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晉稱門下省。唐曾改為東台、鸞台、黃門省等,旋復舊稱。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宋初門下省僅主朝儀等事。神宗元豐改官制,始恢復審查詔令的舊制。南宋初,中書、門下合並為一。遼金亦置門下省。元以後廢。
門下侍郎
秦漢時原名黃門侍郎,本為君主近侍之官。唐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為門下侍郎,為門下省長官侍中之副職,唐宋多以門下侍郎或中書侍郎加“同平章事”為宰相之稱。元以後不設。
千牛
後魏始置。“千牛”,刀名,言刀之銳利可屠千牛。千牛刀常備身邊,後比喻侍立皇帝左右之警衛人員。唐代設左右千牛衛,為禁衛之一,所屬有千牛備身。宋代設有左右千牛衛上將軍等。遼金亦曾設置,元以後廢。
千戶
金初設置,為世襲軍職,即女真語猛安之意譯。統領謀克,隸屬於萬戶。元代相沿,其軍制千戶設“千夫之長”,亦隸屬於萬戶。千戶所統領百戶所:統兵七百以上稱上千戶所;兵五百以上稱中千戶所;兵三百以上稱下千戶所,各設“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明代衛所兵制亦設千戶所,千戶為一所之長官。駐重要府州,統兵 1,120人,分為十個百戶所。
千總·把總
明代駐守京師的京營兵分為三大營,設千總、把總等領兵官,職位低下。清代綠營兵編制,營以下為汛,以千總,把總統領之,稱“營千總”,為正六品武官,把總為七品武官。又漕運總督轄下各衛和守御所分設千總,統率漕運軍隊,領運漕糧,稱為衛千總、守御所千總。京師內九門,外七門,每門設千總把守,稱為門千總。又四川、雲南等省的土司官也有此職,稱土千總、土把總。
於越
官名。遼代置,為北面官,無職掌,大於越班在百遼之上。授給大功臣,是大臣的最高榮銜。
萬戶
官名。金初設置,為世襲軍職。統領千戶(猛安)、百戶(謀克),隸屬於都統。元代相沿,其軍制設萬戶為萬夫之長,隸屬於中央樞密院;駐札各路者,則分屬於行省。設萬戶府以統領千戶所:統兵七千以上稱上萬戶府;五千以上稱中萬戶府;三千以上稱下萬戶府。諸路萬戶府各設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
土官
明代於西北、西南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置土司,由該族上層分子擔任,按等級分宣慰使、宣撫使、按撫使等武職及土知府、土知縣等文職,由子孫世襲。至清代逐步“改土歸流”(即改世襲之“土官”為有一定任期,期滿調任,稱“流官”),土官大部分廢除。
[ 本帖最後由 Kick Off 於 2010-8-20 13:40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