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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13 04: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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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魚魚 於 2009-12-12 08:34 發表
跟本有些事情,是永遠不能用"放下"來形容,
只是埋藏於心底, 慢慢把它淡化而已,
因為我們是有記憶的,
只是我們把它認為是重要的東西必須強記,
或許是放在腦中一角, 偶然才拿出來回味一番.
所以, 我常常都有這些話,
把歡樂開心的片段銘記在心,
將傷心悲痛的盡快沖洗忘懷.
執著令人生厭, 堅持令人尊敬.
其實執著與堅持, 都是我們對這些事情的觀點.
自己認為:
不好的就是執著, 好的就是堅持.
那麼怎樣去衡量好與壞.
這樣就要從思想層面上討論,
其實好與壞, 完全不是由個人去判斷, 是由大家數去認同的.
但原來,
我們能從一件好事中, 看出錯處,
而從一件錯事中找到益處,
這樣就會讓執著及堅持的觀感逆轉.
事情發生了就是發生了,沒有可能當沒有發生過。
只是發生的事情是深刻還是不深刻,深刻的比較難忘,所以還在你的腦內,沒有DELETE;不深刻的很快就會忘記。
人生可能有很多段情,有深刻難忘,有鏡花水月,那是視乎你的投入情度而已。有人說時間和新感情可能是可以令舊感情淡化的辦法;可是,小弟正是過來人,這兩者都不能!
事實上小弟到現在還不能忘記十七年前的一段情,那是一位拍了三年拖的女朋友。唉,太長的故事了,是我沒有好好珍惜她,我太內疚,我對不起她,十七年內受盡良心責備,幾年前跟她聯絡再做錯一次,令她傷得更深。我本以為在我死前可以得到她的原諒我就會開心、就會安息,但是原來不是,是我自己原諒不到自己。。。或者這就是我的執著。。。不單令人生厭,連我自己都討厭自己。
這。。。這可能是跟個人性格有關,或者我是那種比較感性的人!
最主要還是這個他媽的腦袋,這麼久也不DELETE她,還經常RECALL她出來,真抵打 !
縱然放不下還是要放下,我依意要生活下去,只是這一生也會活在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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