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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在二十世紀的戰爭中有“陸戰之王”的美譽。如果作個不恰當的類比,冷兵器時代的戰車可稱是現代坦克的鼻祖。春秋時,中國人就曾有過大規模戰車作戰的歷史,戰車曾經廣泛使用於戰場,是主要的戰爭工具。
可惜戰車這種古代“坦克”,上面配的是長矛弓箭,沒有強大的火力作依托,也沒有厚重的裝甲作掩護,且馭馬而行,不能隨心所欲,如履平地越過塹壕,衝破敵軍的防御工事,除了笨重這一點相似外,和現代坦克不具可比性。正因為戰車受地形,戰鬥隊形,成本等因素的局限,在戰場上的作用逐漸降低。從趙武靈王胡服射騎開始,春秋諸侯逐漸認識到了車戰的局限和不足,車戰被放棄。從游牧民族那兒學來的迅捷如風,侵掠如火的騎兵戰術取代了局限性較大戰車而成為戰爭中主要突擊力量。到戰國時,戰車已漸漸退出了戰爭舞台,除作戰指揮和一些特殊活動,如檢閱、出巡等,或糧草輜重運輸,基本已無用武之地。
自明代開始,火器從西方流入中國,在軍隊中開始被大量使用。《明史志68》載:“至明成祖平交阯,得神機槍砲法,特置神機營肄習”。而京軍三營中的這個“神機營”就成了一支“洋槍隊”。
火器的威力讓朝廷且喜且懼,喜的當然是其強大殺傷力,懼的則是一旦廣泛普及恐危及自身安全。以傳統防民如防川的皇權思維,利器不可示人。所以,“神銃,國家所重,在邊墩堡,量給以壯軍威,勿輕給。”反過來,這又造成了火器不能在戰場上真正發揮其威力,不能根據實戰進行改良,制造水平無法提高。而實戰機會不多,使用被限制,軍隊仍循舊制,也不能圍繞火器的優勢構築新的作戰思維和戰法,故而雖有先進武器,卻不能轉換為戰鬥力。
不過火器的強大火力和威懾力也讓當時的一些有識之士意識到,以火器的威力配合戰車使用,在戰場上或許會相得益彰,使二者的特長都展露無疑。於是,一些發明家開始構思一種加載大炮和火銃的新型的戰車。 “正統十二年,始從總兵官硃冕議,用火車備戰。自是言車戰者相繼。”一時成為熱門議題
正統十四年,給事中李侃涉及的一種這樣的戰車被采納制造並用於邊防,“用七馬駕……以車載槍二十,箭六百,車首置五槍架,一人推,二人扶,一人執爨。試可,乃造。”此戰車服役於寧夏邊境,因寧夏當地多溝壑,所以並未在實戰中使用過。至於其他未曾被采納而用於軍中的發明更多,例如弘治十五年,“陝西總制秦纮請用只輪車,名曰全勝,長丈四尺,上下共六人,可衝敵陣。”十六年,“閑住知府範吉獻先鋒霹靂車。”
還有一些裝甲車雛形的發明,如,“蘭州守備李進請造獨輪小車,上施皮屋,前用木板,畫獸面,鑿口,置碗口銃四,槍四,神機箭十四,樹旗一。行為陣,止為營。”又如,“吏部郎中李賢請造戰車,長丈五尺,高六尺四寸,四圍箱板,穴孔置銃,上辟小窗,每車前後占地五步。以千輛計,四方可十六裡,芻糧、器械輜重鹹取給焉。”
另外一個曾經服役的戰車是定襄伯郭登所創。景泰元年,“定襄伯郭登請仿古制為偏箱車。轅長丈三尺,闊九尺,高七尺五寸,箱用薄板,置銃……每車槍砲、弓弩、刀牌甲士共十人,無事輪番推挽。外以長車二十,載大小將軍銃,每方五輛,轉輸樵采,皆在圍中。”不過考察之後結論是,“此可以守,難於攻戰,命登酌行。”
郭登這種“移動城堡”式的戰車後來經過改造,“前銳後方,上置七槍,為櫓三層,各置九牛神弩,傍翼以卒。行載甲兵,止為營陣。下邊鎮酌行。”在嘉靖時終於派上了用場,“四十三年,有司奏准,京營教演兵車,共四千輛,每輛步卒五人,神槍、夾靶槍各二。”
一些邊鎮將領對此類構思也頗有興趣。成化時,大同總督余子俊曾“以車五百輛為一軍,每輛卒十人,車隙補以鹿角。既成,而遲重不可用,時人謂之鷓鴣軍”。
隆慶年戚繼光出任薊門總兵時,曾做過騎車結合的嘗試,“每營重車百五十有六,輕車加百,步兵四千,騎兵三千。十二路二千裡間,車騎相兼,可御敵數萬。穆宗韙之,命給造費。”萬歷年熊廷弼出任遼東巡撫,也“請造雙輪戰車,每車火砲二,翼以十卒,皆持火槍。”
這些發明雖有不錯的構思,但基本上都過於笨重,行動不便,只適用於防守,大都毫無機動性和靈活性可言,很難適應變化無常的戰場。天啟年還有過強化了機動性的鋼輪車、小衝車等設計,均未曾經歷過實戰檢驗。“自正統以來,言車戰者如此,然未嘗一當敵。”盡管如此,明代對於新型戰車的構思熱,並不是一種復古倒退。明代的對手多為來去如風的游牧騎兵,當時的大炮很笨重,火槍需要填充火藥,效率也很低,將火器與戰車結合,確不失為一種很好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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