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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規範意義上的賭博,必須是在參與者共同認同的規則之下,或作技巧,或有力量,或是機運的公平競爭,孰勝孰負,決無常規必然可言,只有受制於偶然因素的或然率在冥冥中起作用。因此,賭場無常勝之師,輸贏全決於運氣,這正所謂的“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道理。
然而賭博中可以作弊,出老千,這大大降低了賭博操作者的風險,在賭局裡,常勝將軍並不鮮見,這決不是運氣和技巧就可以達到的。
賭博過程中的弄巧作偽,在我國出現甚早。如春秋戰國時期鬥雞賭博中就有作弊行為發生,《莊子》記載:“羊溝之雞,三歲為株,視之為良雞也,然而數勝。以狸膏塗其頭。”其方法是用狐狸油塗抹在雞頭上,使對手聞其味不致接近而獲勝。
在棋牌類博戲中,棋類博戲勝負之爭主要是智力和技藝高下的較量,而投擲類牌戲則因為概率的因素使然,勝負全憑機運,沒有什麼技藝和必然性可言。那些在投擲類博戲中的“常勝將軍”,常常吹噓自己技藝高超,完全是騙人的鬼話。由此看來,魏晉名士袁彥道在樗蒲博戲中十擲九贏,決非人們吹捧的“素有藝名”的博戲高人,可以推斷他是一位善於作弊的賭場“老千”。
古代賭博騙術最常見的是扎局行騙。騙子們結成一伙或欲擒故縱,先輸後贏,或以色相誘,請君入甕。這在宋明野史稗乘、筆記小說中隨處可見。南宋臨安城,到處都有所謂“櫃坊局,以博戲關撲,騙賺錢財” (《西湖游覽志余》)。宋人《夷堅志補》中《王朝議》一節,講的就是這種以色相誘,欲擒故縱的騙人把戲。明代著名作家凌蒙初據此演衍成一篇擬話本小說《沈將士三千買笑錢,王朝議一夜迷魂陣》,對其騙賭經過作了更詳細的藝術處理。凌氏對宋明時期的種種賭博騙術頗為了解,他列出數種騙術,告誡世人切莫貪心,以免上當受騙:“錢財有分限,靠著賭博得來,便贏了也不是好事。況且有此等近利之事,便有一番謀利之術。有一伙賭中光棍,慣一結了一班黨羽,局騙少年子弟,俗名謂之‘相識’。用鉛沙灌成藥骰,有乾有重。將手指捻將轉來,捻得得法,拋下去多是贏色;若任意拋下,十擲九輸。又有慣使手法,拳紅坐六的;又有陰陽出法,推班出色的。那不識事的小二哥,一團高興,好歹要賭,俗名喚作‘酒頭’。落在套中,出身不得,誰有得與你贏了去?奉勸人家子弟,莫要痴心想別人!”
凌蒙初演衍宋人騙賭故事,是有明代社會生活基礎的。明代賭博騙局較之宋代更多,更老道。當時有人曾編撰過《鼎刻江湖歷覽杜騙新書》,其中即有引賭騙。該書曾講述一位福建徐姓富商,在赴京做買賣途中被同姓紙商張鄂設賭騙去銀錢的故事。張鄂所玩弄的也是那種欲擒故縱的老套路。他與徐下棋時,先輸些小賭注,使徐認為自己棋藝很高明,最後當張提出下大賭注時,徐不知是圈套,欣然應允,“華勝益熱,再對銀十兩而賭”。最後的結局當然可想而知,“不數局,共輸數十兩”。
清朝,尤其是晚清時期,商業發展,近代城市文明勃興。津、滬、穗、漢大城市中賭場遍地,靠設賭行騙的“專業人士”頗多。“游閑惰民,縱酒博賽”,“沿街設局,名曰寶場,鄉民負擔入市,百計誘騙,一經入局,寶具藏機,照珠揭面,移紅變黑,公然肆奪” (《外岡志》)。那些所謂“麻將郎中”、“牌九司務”、“番攤老千”等成團結伙,騙術高超。關於“牌九司務”的行騙手法,滬上文人黃式權的《淞南夢影錄》中有一段描述:
“牌九司務者何?無賴少年,習成五木訣,呼盧得盧,呼雉得雉。日裝作富商大賈,往來於歌樓妓院中。翩翩裘馬,照耀途人。一遇少年子弟之可欺者,多與引誘,獻媚殷勤,或邀入青樓,或誘來酒館。往還既稔,漸不知鳥之離林,魚之上餌,然後脅其賭博,通宵達旦,負至數千金或數百金,則逼勒嚇詐,反顏若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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