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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相戀、緣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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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3 21:49: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人與人之間的相識、相遇、相戀都是緣份!緣,這個字給愛情添加了太多,人力所不及的冥冥天意在裡面,亦成了無數痴男怨女們寬慰或期待的理由。                     
       
                 現今的愛情,還是相信有緣份這回事的,但沒有任何感情能只靠緣份維持下去。一般說來緣份只是一個開始,有緣的話會發展到戀愛階段。緣份好像只存在於個人「閃念」之間,存在於他人、自己不很確定的時候,還是要作選擇,那麼就是隨緣了。                                       
                  
                人跟著感覺,在生命中隨波逐流,沒有清醒的意識,不去把握自己、抗爭宿命的人,看來是可憐且不值的。理智而成熟的男女,都不應再相信「緣」的童話。每個人要選對了、選定了,然後再去堅持。感情的發展、決定權、控制權,還是在人不在緣。
            
               只要踏入婚姻,以後所發生的事就不是緣這個字能解釋清楚的了。珍惜就是緣。這裡的緣已是姻緣了。在離婚率漸高的現在,一份姻緣有多深那完全取決於婚姻裡的人有多珍惜對方。婚姻外充滿了誘惑,裡面的人若都能珍惜自己所擁有的,那愛與責任就是堅固的城牆,無拘無束又溫暖舒適。甚麼時候一方不珍惜了,或自以為可以不用再費心愛惜雙方,欠缺溝通,令緣份也就變得十分的脆弱。婚姻是件很累心的事情,那就要努力維繫,才有幸福的結局。
世事變幻無窮,佛家說是「緣起緣滅」。「有緣千里能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相聚是緣,分離亦是緣;陌路相逢而能談得投機,亦是一種緣份。有些緣是來得快,亦有些緣,恍如過眼雲煙,那就是緣盡了。緣來緣去,彷彿是人生必經之路。
              
              人生的緣份來得快,也去得速,但在我們的腦海中,郤是不可磨滅。與一個已經不愛自己的人一起會很痛,又或許是被執著蒙蔽了雙眼。但在感情的世界裡,人很多時都要在做出百般無謂的努力之後才願意放手,而成長亦難免要經歷苦痛掙扎,這是愛的代價。 愛情並不是生命的全部,這世上還有許多事情要做,還有許多人值得自己珍惜,所以我們要好好活在當下,珍惜當下。真正的放下,不是去逃避,也不是去忘記,而是要勇敢的去面對。
            
             往事雖不可追,也不堪回味,但它並非如煙,一起時的快樂時光,將會成為一幅幅不可替代的動人風景,永遠銘刻在心底, 這種愛已經昇華到無須擁有,只須埋藏於心底,讓它歷久彌新。 緣盡了就該放手,勉強在一起,只會把原本的美好變成一種束縛。有時候,相愛不一定要有結果,曾經擁有已經是一種美麗。                                         
             即使大家已經天各一方,但依然在同一天空下,彼此能夠各自在自己的世界裡生活得快樂、幸福。若有天,大家有緣相遇,能帶著微笑‧點頭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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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4 11:25:07 | 顯示全部樓層
珍惜就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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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5 10:26:42 | 顯示全部樓層
很好的文章! 簡化之

緣 = 相遇

份 = 雙方相遇後之改變

愛 = 感情, 義務, 關懷, 尊重, 接受, 信任, 忍耐 + ??  

第八項是甚麼?? 應該埋藏在上文, 有空想想

戀 = 只有首七項 (感情, 義務, 關懷, 尊重, 接受, 信任, 忍耐). 可用於 隨時, 隨地, 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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