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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擴大獲準 "進口" 飛機名單
越南政府新頒布法令,旨在加強航空公司的靈活性和國際合作,現在將允許
"進口" 更多類型的飛機。
根據該法令,獲得以下機構認證的飛機類型將有資格進口到越南 -
1)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
2) 歐盟航空安全局(EASA)、
3) 英國民航局(UK CAA)、
4) 加拿大運輸部民航局(TCCA)、
5) 巴西民航局(ANAC)、
6) 俄羅斯聯邦航空運輸署(Rosaviatsiya)、
7) 中國民航局(中共 / CAAC)和
8) 越南建設部(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f Vietnam)
2016年頒布的一項法令規定,進口到越南的飛機類型必須具有由美國聯邦航空局 (FAA)、
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或 越南航空當局(CAAV)頒發的型號合格證。
該法令的部分內容於2019年進行了修訂。
據越南建設部稱,限制在越南運營的飛機類型限制了航空公司使用其他國家設計和製造的、
具有全球公認科技能力的飛機的機會。
基於航空營運和航空安全保障的實際需要,該部認為,上述修改將為越南航空公司主動確保
飛機供應源和管理飛機營運創造有利條件。
這反過來將加強與傳統夥伴的國際合作和友誼。
本帖最後由 神秘新一代 於 2025-4-17 15: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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