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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頭條日報)誣同事情夫強姦 失婚婦判服務令
2009-06-13
三十八歲已婚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女主任,早前與男同事不倫戀,她今年二月為「求名份」,不惜往情夫寓所外,要求情夫與妻子離婚,但遭拒,遂報警誣告男方強姦她,女主任早前承認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員罪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陳才蓮,與丈夫育有兩名子女,丈夫為她撰寫求情信,承認因工作冷落被告,已原諒被告,但二人現已分居,正辦理離婚手續。
案件編號:KTCC 1497/09
[ 本帖最後由 ak19975354 於 2009-6-16 14: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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