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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11 16: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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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法例中, 獸交 乃 違法行為 ,”刑事罪行條例 ”第118L 條”獸交 ”規定
任何人與 動物作出 違反自然性交 ,即屬犯 獸交 的 罪行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10年.
動物戀或戀獸癖是指人類對非人類動物產生親密感或性渴望的一種特殊愛戀(paraphilia)那些人就稱為動物戀者.人類/動物之間的性交則稱為人獸交( zoosexuality、bestiality 或 animal sex )或簡單地稱為獸交,不過, ”動物戀 ”和 " 人獸交 ”這兩個詞語實際上是彼此獨立的.並不是所有和動物發生性行為的人都是動物戀者,也並不是所有的動物戀者都會進行和動物的性行為.
獸交對於嘗試者的最大風險,在於可能會染上不知名的致命疾病.有關愛滋病起源的一個說法,就是有人與帶病的猩猩性交,從而把這種致命的病毒從猩猩帶到人類社群中.
此外,2002年在美國有一位男子在嘗試與馬匹性交時因為細菌感染而喪命.不過我要嚴重聲明一點,不論是動物戀還是人獸交,都是絕對被認為是違反自然的,而人獸交則被譴責為一種虐待動物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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