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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在CNN訪問中被問及為何復出娛圈時,他指中文傳媒曲解了他有關退出娛圈的言論,他當時是用「indefinitely(無限期)」,並沒有用「forever(永遠)」。他說:「It could mean 5 minutes, it can mean 2,000 years. I never said forever.(那可以是五分鐘,又或是二千年,我從沒說是永遠。)」
律師黃國桐指這番話是無恥、取巧及輕佻,他說:「佢喺記者會上表現後悔,話會退出娛圈自我反省贖罪,希望人原諒。雖然冇講明時限(There is no time frame),但係做咗咁錯嘅事,我哋唔會預計佢一年兩年就出番嚟,喺法庭上嚟睇,我哋會認為佢至少會用五年時間去懺悔!」
黃國桐續稱:「其實嗰時中文傳媒講佢會永遠退出娛圈冇錯,藝人演藝生命有限,大概十年左右,而我哋好有良心咁幫佢計過犯大錯後嘅贖罪期至少以年計,其實計落可以講係永遠退出。佢喺CNN嘅解釋好取巧輕佻,話中文傳媒水準差實在太無恥,其實係我哋道德觀念高至真,睇高咗佢。」
其實大家應該對佢D相仲有興趣多過佢本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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