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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40元,調升至42.1元,增幅為 5.25%。政府將於2月21 日星期五刊憲,並於 2 月 26 日提交立法會,如獲通過,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最快將於今年 5 月 1 日實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委員會深入討論及擬定採用方程式的執行方案,並檢視方程式內各項指標的最新數據和評估相關影響。他認為委員會已適當地履行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法定職能,委員會的建議符合法定最低工資的政策目標,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政府同時會於2月 21 日刊憲《2025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修訂僱主須記錄僱員於某工資期內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配合法定最低工資修訂水平的實施,經修訂的每月金額上限為每月17,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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