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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 路19:8
撒該之所以成為富有,是因為他知道如何詐取金錢。但當他遇見耶穌後,撒該改變了。他希望對曾經被他欺騙過的人作出補償,於是決定幫助窮人,而不去詐取別人的金錢。撒該由詐取者變為施與者。
今天,耶穌依然把壞人改變成為英雄。那些以前販賣毒品的人認識耶穌後,靠著祂的力量,現正幫助染上毒癮的人康復。另一些人曾經因為犯罪而被囚,但借著耶穌的能力,他們積極參與監獄傳道的工作。還有一些自私和貪心的人,一向只懂接受,不懂付出,但因著耶穌,他們發現了「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的道理。
一個禍害的過去能得蒙神的赦免,是多麼美妙的福分。但同樣美妙的福分,是耶穌賜給我們每一個人一個新的未來,在其中可以去幫助別人,而不是去傷害別人。所以,假如情況許可而又能對人有益的,我們應該對曾經被我們傷害過或欺騙過的人作出賠償。這樣,我們便可付出自己去幫助別人。
神已把各樣資源和才幹賜給我們,祂亦會讓我們有機會運用我們的恩賜去幫助別人。然後,我們便可以像撒該一樣,多作好事,少作壞事,從而享受極大的滿足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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