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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派出臥底潛入芬蘭 浴場充當侍應,揭發表面「正經」的浴場,實為機關滿佈的淫窟,場內以「靚女」作為性工作者的暗語,遇有警方巡查時,會透過中央燈掣通知24間獨立按摩室內的「靚女」。芬蘭浴場的兩名女副經理昨於區院承認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罪名。
兩女副經理認罪
6男3女被告(26至55歲)為旺角 新興大廈地庫太子銀泉芬蘭浴的侍應、經理及主任等,他們涉於2005年3月至11月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以及處理犯罪得益近2000萬元;當中中班女副經理郭玉堅(55歲)及夜班女副經理陳寶娟(47歲)昨日各承認一項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罪。
臥底當侍應7個月蒐證
案情指出,警方臥底深入夜場,於05年3月獲郭聘為太子銀泉芬蘭浴的夜班侍應,展開其長達7個月的臥底生涯,揭發坐擁3間桑拿大廳的銀泉,向客人提供性服務。案情續指出,客人到銀泉後會先沐浴更衣,然後被引領至休息室,由郭、陳及其他人介紹場內的服務,並會詢問客人要「純粹按摩」抑或想要「靚女」,若要「靚女」就會有3種套餐供選擇,分別為手淫、口交和性交,價錢由496至796元不等。
遇警巡查亮燈警示
銀泉設有24間獨立按摩室,「靚女」會帶客人到不同按摩室提供性服務,收銀員會在90分鐘套餐服務完結時,透過房內的對講機提醒「靚女」收取代支。為了在警員巡房時通知各「靚女」,全場按摩室的天花燈均由中央控制,中央燈掣裝置在收銀櫃台下方,職員會利用亮燈警示各人。
案情又指出,在涉及性服務的帳單上,收銀員只會根據客人選擇的套餐記下「A」、「B」或「C」,而為了識別職員身分,正當按摩技師的編號會以藍筆標記,而提供性服務的「靚女」則會以紅筆標記。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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