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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一劏房於3年前發生火警,消防到場救出男戶主,以及他的女友和女友兩名年僅8歲及13歲的女兒,3母女其後證實不治。警員在死者身上發現刀傷,調查後懷疑有人斬人及放火。男戶主被指與案有關。他否認3項謀殺及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案件今年10月在高院開審。經過13日審訊後,法官11月7日早上10時許完成引導陪審團,陪審團隨即退庭商議裁決。
62歲被告姚委祥報稱任職地盤工。他被控於2021年7月12日,在大埔鄉事會坊美雲樓5樓一個單位內,謀殺溫菊芳、賴夢芯及廖淑媛。他另被控於同日,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其本人或他人的財產。承認事實指溫菊芳終年42歲;賴夢芯終年13歲,是溫跟前夫所生;廖淑媛終年8歲,是溫跟另一位前度所生。涉案的美雲樓單位被劏成3間房,3名死者居於其中一間房。2020年被告跟溫菊芳發展關係,被告搬進上述房間。
承認事實續指2021年7月12日凌晨1時許鄰居報案,消防員到場在單位發現3名事主,3人送院後證實不治。事件發生後被告亦需送院。醫生問他「啲火點嚟」,被告說「我同老婆嘈交,偷食,我有拎刀,兩個女企喺我前面,我哋有打交」,被問及怎樣起火,被告說不知道。控方開案陳詞指解剖結果顯示溫的身上有過百處刀傷。被告在警誡會面內稱,溫菊芳沉迷賭博,不時高額下注賭馬。案發當日凌晨2時許溫打完麻雀回家,被告投訴她夜歸,兩人口角,期間溫嫌棄他又老又窮。未幾被告取刀斬溫,又表明要同歸於盡。被告其後縱火,因屋內冒起濃煙無法忍受衝出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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