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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日(10/21)做出判決,認定一名家住長春的周姓男子,從33層高樓惡意丟擲磚頭等物品,造成底下路過的無辜民眾1死1傷的悲劇,判處他執行死刑。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這名遭判處死刑的周姓男子,年僅24歲的他,因為長期居家待業,經常從長春市住家樓上丟擲物品,藉此表達心中憤怒。根據法院調查,在周男害死路人前後6天時間,他一共朝著地面丟擲兩桶5公升的桶裝水、3罐未開封的罐裝可樂與8塊磚頭,其中磚頭砸中樓下小吃街3名民眾及路邊攤老闆,造成1死1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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