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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大埔發生車禍,一輛的士猛撞正在過路的途人,釀成兩死8傷。肇事的士司機承認兩項誤殺及4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年2月被判監禁8年,終身停牌。一名傷者7月23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涉案的士司機索償。司法機構已排期2025年1月16日進行首次聆訊。
原告為陳更崧,被告為66歲的莫培華。入稟狀指,2021年8月22日約上午11時15分,被告駕駛的士駛至大埔廣福道近燈柱AE0236的行人過路處時,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造成交通意外,令原告受傷。惟入稟狀中並沒有列明索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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